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包拯

2020-10-12 01:38:00 作者: 秉公执法不徇

包拯不谋私利、一心为公,屡屡直言上疏,在当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廉洁奉公体恤百姓

公元1041年,包公调到端州(今广东省高要县)作知州。端州是当时每年进献给皇帝的精贡品——端砚的产地。因为有利可图,在包公来之前的知州,都趁机向老百姓征收大量的端砚,送给朝里的大官们,换取升官发财的机会。

包公到端州以后,不但没有贪污一块端砚,而且派人查清以前官吏贪污端砚的情况,然后严格规定按每年20块的数量制造端砚,官员贪污的端砚一律交公,百姓制砚的工钱由官府付给,给当地百姓减轻了负担,同时也得罪了其他的有权有势的贪官污吏。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包公主持三司期间改变了过去的一些做法,以前,凡是各种封藏于仓库供皇帝用的物品,都从各地摊派,造成百姓困难。包拯特此设立市场,实行公平买卖,此后百姓不再受到侵扰。

泰州、陕州、斜谷一带官府衙门的造船材木,大都是向百姓征来。契丹在关塞附近聚集军队,边境的州郡经常发来警报,朝廷命令包拯到河北征调军用粮草。包拯上书说:“漳河一带是一片肥沃的土地,然而人们不能开垦、耕种,邢州、邠州、赵州有民田15000顷,大多被用来牧马,请把这些土地全部交还百姓,让他们耕作种植。”解州池盐的专卖法令,加重了百姓负担,包拯到那里筹划,请准一律听凭自由买卖。这些建议都被朝廷采纳。

包拯性格严峻正直,他厌恶官吏盘剥百姓,他不轻易与人相交,不会用伪装的笑脸来讨别人喜欢,当时曾流传着包拯的笑脸和黄河的水变清一样难以看到。平时没有私人请托的书信,旧友、亲戚同乡都断绝往来。虽然当官了,可是衣服、饮食同当平民时一样。这在宋代官场上绝无仅有,他还经常嘱咐说:“我的后代子孙做了官,若有犯贪污罪的,就不得回老家,死了不许葬在祖坟中。不顺从我的心意,就不是我的子孙。”

在一次处理政务时,包拯感到身体不舒服旋即病逝,终年66岁,由于包拯正直无私,赢得了历代人民的衷心敬仰,他的事迹妇孺皆知,形象被神化,他的英名千古流传。

参考文献:于泓著《中国历史名人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