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些奴隶是负责给官府干活的,在当时被称为"官奴",这些人很多都是有一些罪名的,所以进行劳务惩罚。
他们甚至还不如奴隶的地位,这些人在历史上一直都做着低等的工作,当实行户籍制度时,这类人的社会地位也是属于隶户,跟社会上的平常百姓要低一等,所以不能和平常百姓进行通婚。
到了唐朝人们习惯把衙役称作不良人,因为他们之前是属于贱民,这种对衙役低贱的看法一直没有改变,并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沿袭到清朝。
尽管衙役已经开始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但是人们也不会进入这个岗位,因为陈旧思想的影响,对这类职业的歧视。
科举制度让书吏地位更低
书吏做的工作是属于体面活,怎么说也是一个朝廷命官,书吏在明清时期的地位也受南北朝时期的科举制度偏见有关。
在南北朝,不允许书吏和其子女通过科举制度进入朝廷,就是因为此时,很多高级官员和富豪都成功获得了社会的敬仰,自然看不上这些小吏出身的官员。
所以科举制选拔时,不允许书吏参加科举考试,所以书吏的地位开始一路走低。
明清也延续了南北朝和宋朝的做法,科举不允许书吏参加,自然也把宋朝的思想给接受过来,同时因为书吏和衙役很多都是官府雇佣的。
只有很少一部分是正式应聘的,受其他雇佣的影响,社会上认为这些官员都不是国家人员,自然不会进行尊敬,对他们的看法也一直处于为政府打工来看,不会跟政府挂钩。
国家政府也是把吏放在了一个低贱的地位,因为他们经常撰写国家事件,为了防止他们的工作为国家带来损失,只能把他们放在一个较低的位置。
所以明清时期的人们,认为吏并不如自己的社会地位,有些读书人还认为吏的知识水平不如自己,更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三、不自救,反自残
虽然受前人的影响,让世人对树立的看法比较片面,但是国家还是想方设法的平衡掉这个问题。
社会福利还有工资水平都严格按照国家制度来进行发放,但是衙役和书吏却并没有想改变地位低贱的看法,反而更加作践自己,并认为自己这个行业就是如世人所说的那样。
1.没有对自己改变看法
明清时期的管理,自己没有改变自己低贱的看法,并将"低贱"这一词,发挥到了极致。
书吏不仅没有起到对国家的贡献和对百姓的服务,而且还从中谋取私利,没有廉洁奉公的意识,让书吏和衙役贪婪成风,开始逐渐搜刮百姓,让明清时期的百姓受尽了苦楚。
书吏和衙役的社会低贱也不是没有道理,他们本来都是出生与农民,但是做了官之后,不但没有体谅农民的辛苦,反而搜刮百姓。
在百姓眼里他们就是贱民,他们靠着一丁点官职,来压榨百姓,虽然他们在职期间百姓对他们有所尊敬,但是当他们进入社会后,不但没有尊敬可言,反而处处抵制他们。
原本在历史上就不受待见,他们反而更加"作践"自己,所以在明清时期也出现了一大批形容书吏和衙役的词,例如"奸吏""滑吏"等。
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些衙役和书吏的收入都非常低,一般都不到10两,因为能够免除兵役,所以才有人去担任,不然这种官职在历史上早就消失了。
2.认为书吏贪污受贿
受元朝的影响,当时书吏是社会中的知识分子,让书吏的地位也开始上升,很多平常百姓都认为书吏是一个好职位,便纷纷把孩子送到衙门里学习。
所以衙门的小吏有很多,但是因为元朝的政治环境复杂,官场风气就十分糜烂,很多书吏受上级蛊惑或者指令,也开始变的糜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