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代视角来看,能够在京城当官是所有官场上的人梦寐以求的愿望,但是在这之前,都要从底层开始干起。
底层的那些衙役和书吏在明清时期,甚至都不足普通民众,还要做一些出力不讨好的工作,很多人在这样的阶层里,想升也升不上去,在县衙里,除了知县以外,其他的官员都十分卑微。一、外界歧视多为自身不足
虽然明清的书吏和衙役地位都不是很高,但是对官府来说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岗位,"三班六房"说的就是衙役和书吏。
迫于生活的需要很多人也非常愿意担任这些职务,虽然是官,但是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却不高,这在明清时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1.吏和衙役的地位低下
虽然都是为朝廷办事,但是吏却不是官,吏在明清时期的解释是不入流的。
按照政府职称和作用来划分成六房:工刑礼吏兵户,其中最底层的工作人员那就是吏。
吏是负责书写公文的,负责查找档案以及各种文字工作,能够胜任这种工作的人,按照一般人的思想来看,怎么说也应该是一个知识分子,但是在明清时期,地位跟想象的为何相差甚远。
和书吏地位相等的还有衙役,衙役分为三类,第一种衙役就是平常在县老爷开堂的时候,负责吆喝的一群人,他们常常穿着红黑色的制服。在明朝的时候还带着方巾,根据县老爷的命令,会给犯人上刑。
第二种就是负责抓捕犯人的衙役,第三种就是平常负责官府里各种杂活,有负责抬轿子的,有负责看监狱的、还有负责食堂的,这些都被称作衙役。
这两种官职都是衙门里的主力军,一个衙门能够运行起来,正是这些人在努力,各种底层工作都是他们在做,是维护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社会持续稳定的重要任务。
尽管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在明清两个朝代,却被人视为低贱卑微的人,所以社会上有很多歧视,甚至还会波及子女。
在一些歧视非常严重的地区,如果当了这两个官职还会被逐出家族,在宗祠中除名,已经卑微到了极致。
2.徒有虚名,多为充数
衙役在当时的社会地位就相当于戏子、妓女,自己的子孙都会牵连其中,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进入国家工作人员的队列。
虽然衙役的社会地位不高,但是能够当衙役的人,身上都多多少少有一定的财产,这样可以让他们免除沉重的衙役和赋税。
保护自己的家产,还能混迹官道跟黑道,所以就算地位低下,对他们而言也是能够接受的,他们往往会用肮脏的手段来获取私利,所以在明清时期司法环境造就了他们的社会地位。
书吏虽然负责官府的文案书写,一个大的县城里书吏也有上千人,一般的小县也有二三百人,按照政府的工作量来看,根本用不了这么多书吏。
之所以人数这么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只是来挂个名,来满足自己的一种虚荣感,所以书吏在社会看来,就是一群没有文化的书生,靠着自己有那么一个职位,来混生活毫无用处。
两者在社会上这么卑微有一部分原因是社会认为他们并没有什么真材实料,跟一些小混混和大字不识几个的人差不多。二、历史陋习,传至明清
书吏和衙役的社会地位并非一日产生的,其中绝大部分是受历史遗留下来的见解,人们秉承着流传下来的观念。
很多人一开始就认为,这些底层的官职,都是一些比自己地位更低的人才担任的,正是这些思想陋习才产生了对树吏和衙役的偏见。
在古代低级人员很多都是奴隶
在先秦时期,这些负责低级勤杂人员很多都是奴隶,奴隶主可以将他们随意买卖。
这些奴隶的地位甚至都不如一个"牲口"的地位高,奴隶主家中的土地和一些劳累的工作都是他们在担任,所以奴隶的地位是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