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边事:刘统勋诛杀宝德

2020-10-16 00:50:52 作者: 绥远边事:刘

乾隆六年(1741年),清王朝在归化城设置山西总理旗民蒙古事务分巡归绥道。改归化城理事同知为归化城直隶厅,置抚民理事同知。

归绥道管辖归化城直隶厅抚民理事同知、绥远城理事同知、萨拉齐协理通判、和林格尔协理通判、托克托协理通判、清水河协理通判、昆都仑协理笔帖式和善岱协理笔帖式。十二月,颁行《蒙古律例》,通行蒙古各地。还规定:凡鄂尔多斯七旗、归化城土默特二旗、乌喇特三旗、喀尔喀右翼旗、茂明安旗、四子部落旗等旗民触犯刑律,全部交由归化城理事同知审成或监禁。二十三年(1758年)朝廷理藩院下令,禁止砍伐内蒙古中、西部大青山以外的树木。

却说乾隆二十四年,乾隆帝亲处山西官吏贪污大案后,有人报奏绥远城将军保德贪污、受贿、砍伐乌拉山树木中饱私囊。乾隆帝大怒,遂派刚刚擢升协办大学士不久的刘统勋查办此案。

刘统勋深受乾隆赏识,不仅文字书法皆优,且品行能力俱佳,早在雍正年间从政十一年连升四次,由翰林院庶常馆庶士升至詹事府詹士。乾隆继位拜为内阁学士、太子太保等,年前的山西大案即其所破。刘为山东诸城人,时年已花甲。朝廷本派其入晋与山西巡抚塔永宁一起到归绥会鞫。为不走漏风声,他没有先去太原见塔永宁,离京后化装成商人,走延庆州、独石口,穿越察哈尔蒙古草地,悄悄进入归化城,改名换姓,以山东贩布老客身份入住大南街路东“东升店”。入住后便开始暗访。

月余,在民间了解到保德贪婪昏聩,无视王法,受贿数千银两、私开将军印信、滥伐树木及归化厅吏员白德明、归化城理事同知普喜、绥远城粮饷府同知呼世图等贪污粮饷等罪迹。为亲眼看一看归绥新旧两城官吏的实际生活,刘统勋利用普喜为母做寿之机,跟上戏班混进“二府衙门”,参加堂会,果见其荒淫奢侈。为查清乌拉山被伐树木实况,骑着毛驴去乌拉山实地考察,获确凿证据。暗访后方走大路赴太原会塔永宁。

六月,刘统勋偕山西巡抚塔永宁等从大同得胜口出边,此次官服行进,鸣锣开道。过丰镇、宁远(今凉城)进归化。归绥满蒙汉各官,到茶坊小营子的东茶坊关帝庙郊迎,接入新城公馆。

不日,在将军衙门大堂会审。证人到场,绥远城将军保德、绥远城粮饷府同知呼世图、归化城理事同知普喜见铁证如山,皆供认不讳。唯白德明狡猾抵赖,当堂杖毙。会审查明,保德伙同呼世图侵吞库银粮饷一万八千余两、保德因砍伐乌拉山树木接受普喜贿银五千两等罪行。刑部依《大清律》判处案犯死刑,诏令刘统勋、塔永宁于归化监斩,就地正法。

行刑之日,刘统勋顾及大清封疆大吏之尊严,一改鬼头刀砍脑袋之法,行刑途经之路将军衙门至西街,搭三里多长的席棚,以免围观,押至大校场,家人话别后,由刘统勋随从副官用上方宝剑正法。事后,山西巡抚塔永宁、归绥道员固世衡因失职而被朝廷革职。恒禄出任绥远城将军。后有山西崞县举人张曾作《归绥识略》,于“宦绩”一门志述刘统勋:“……去后数年,市上每见白发翁衣服完洁者,辄相惊以为公又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