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古代的读书人大都以高中科举、光耀门楣、当官从政为终身目标,宋代诗人秦观在《李状元墓铭》中有言:“君以诸生崛兴,名动海内,其视碌碌无闻而殁者,亦可以无憾。”但是事实上,很多读书人当了“公务员”之后,依旧是碌碌无闻。 不管在什么朝代,大部分中低层官员终此一生都是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过失,也不会做出特别大的政绩。
那么在清代,在任期内无大功无大过的一位知县,终其一生能够做到几品官呢?我们先看一看清代的官员设置,清代时期的官员设置一共分为九品十八级,如果读书人以参加科举的方式进入仕途,至少要考中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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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考中了进士也不代表立即可以被授予官职,只有一甲的三名进士可以马上授官,二甲三甲的进士还需要通过朝考,才能以最终的成绩来确定到底授予什么官职。在正常情况下通过朝考的人,少数会成为可以进入翰林院深造的庶吉士,有一部分会由各部分领试用,而大部分会被分派委任到各省做知县。
根据统计,清代读书人考中进士的平均年龄大约为34岁。 按照清代的制度,在三品以下的官员会在65岁左右退休。按照这个平均年龄来计算,一个进士的官场生涯大约为30年。那么,一个进士出身的知县,在这30年内如果无大功无大过,在退休前能做到几品呢?
朝廷分发到各省担任知县的进士,需要先到吏部领一个官凭,然后凭此前往各省的督抚部门报到,然后再根据当地的情况分派知县,此时他们的品级一般为正七品。由于清朝在初期和中期时,基层官员短缺。所以,这些进士往往很快就可以被派往任职所在地。但是在清朝中后期,许多进士便需要等上一两年的时间才能有具体分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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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之后,朝廷对地方官自然要进行考核。这种考核被称之为三年一次的“大计”,大计自然是由吏部主持,加上各省督抚协同。“对这些官员的考核标准有4样:守清、才长、政勤、年龄。这4项标准被统称为“四格”,通俗的说也就是要考这4个科目。如果这4个科目都做得不错,而且没有钱粮亏空拖欠,地方治安没有出现过大事,那么就会被评定为卓异,可以继续提拔升级。表现略次一等的也至少要有三个科目合格,则会被评为供职,之后会继续留任或者是平级调动。如果只有两个科目合格或者出现了钱粮拖欠、重大治安事件等,则会被降级或者革职。
一个知县无大功无大过,那么最多属于供职这一范围内,最好的情况就是平调,品级是不会变的,依然是正七品,只不过能够调动到大一点的县。意思就是说从考核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知县是永远得不到升迁的,就事实来看,大部分清代的知县从出仕到致仕都是七品。
不过官场除了考核,还有潜规则。清代的基层官员大部分任期为三年,三年过后便有了升迁的机会,但是即使政绩出色,也不代表就一定可以升迁。知县可能是最难做的官,一方面他们治理的是普通平民百姓,各种杂事需要处理,另一方面他们的上司比较多,又要满足上面各种各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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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朝中有人。如果是头脑精明的人,那么可以面面俱到,自然会得到上司的赏识。这种赏识往往比考核更为重要,所以真正能够从知县开始一步一步上升到一省督抚的人,可谓是少之又少。特别是知府这个官职是一个很难迈过的坎,因为知府不但需要吏部来选拔,很多时候还需皇帝钦点,也就是说想要担任知府,还要在朝中有人。
第二种,任职地点特殊。不过如果一个进士愿意到边疆地区吃苦,那么他们也能得到一些朝廷给予的回报,不但任期只有两年,而且升迁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但是大部分人对于边塞苦寒之地,依然唯恐避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