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数字人文:学术规范、评价体系与科研成果

2020-09-26 12:42:22 作者: 研讨会︱数字

数字人文在中国学界方兴未艾,在对人文教育领域产生冲击的同时,传统的出版、发表、教学形式在数字技术的更迭中也主动发生了转变。然而数字人文成果的评价标准,似乎难以在基于印刷技术与书籍所奠定的著作权、作者身份、大学教育体系和出版制度之上的学术评价体系寻得合适的答案。此外,数字人文领域贡献大量优秀研究成果之时,也存在蹭学术热点的跟风之作。

9月12日,“数字人文的学术评价:定义与规范”专题研讨会在南京大学举行。研讨会由南京大学高研院数字人文创研中心主办、南京大学数字史学研究中心、数字人文与超媒体GIS工作室协办,来自历史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管理学等学科学者、期刊编辑与会,共同讨论数字人文领域学术评价的定义与规范问题。

本次会议议题包括数字人文研究是否需要数字人文语境下的学术规范,是否需要不同于传统学术的评价体系,是否需要设置优秀研究成果的奖励计划?基于数字人文研究成果的非典型性实践性,如何对多样性的成果形态进行认证?如何能够公正客观认识跨学科成果?

会议现场

跨学科性质难以评价

传统学术评价体系有较强的专业壁垒和“领地感”,边界意识往往带来较为明显的学科保护倾向。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赵宇翔教授认为,不同学科的发展进度与数字化的程度都不一样,因此数字人文研究存在着各学科与数字人文的对接问题。第一,在传统人文学科中不同研究者的性格对技术的采纳是不一样的,有的只是借鉴技术“借船出海”,有些则会主动学习数字技术“造船出海”。第二,数字人文的技术程度取决于传统人文社科学者的接受程度,有些领域只是做轻量级的尝试“轻舟缓行”,有些又需要比如“威尼斯时光机”这种大型震撼影响力的项目“乘风破浪”。第三,数字人文的合作和对接过程,可以约等于外包,事实上人文学者和技术学者的位置是不对等的,所以也很难评价。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胡恒副教授认为,数字人文只是众多交叉学科中的一种模式,是“围绕着技术与人文学术诸多不同活动的伞状概念”。数字本身会对学科发展有所改变,但对各学科的根本问题和提问方式到目前为止的改变还不是很大。数字人文的价值仍然需要在各自学科的框架内得到体现,在数字人文跨学科研究中,尊重彼此学科基本方法论变得很重要。数字人文的优势在于交叉,与人文比更数字,与数字比更人文,但前提是:尊重所涉学科最基础的方法论。有些声称数字人文的作品完全忽略了人文学科最基础的知识,因而得不到该学科的认可,这对数字人文的发展是不利的。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姜文涛副教授强调数字人文具有天然的跨学科和学科融合的潜质,所有成功的跨学科研究,均建立在严谨的学科训练的基础上。因此,好的数字人文并非提倡流于炫技的量化研究,而是要求学者具备人文学术意识、社会科学素养、学术史和学科史视野的基础上,学习编程、统计学方面的数字方法和技能。数字人文不是外界所认为的做数据库,更不是对传统学科进行数据殖民,而是需要多个研究者放下自己学科偏见进行技能合作与数据公开的活动。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严程副研究员以古典文学为例解释了数据难以公开的缘由,比如学者花了很多功夫整理了大量古籍,在现行评价体系里面并不算成果,因为只有古籍原作才能算第一作者,整理者只算第二作者。建设数据库同样也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工作,如果评价体系不承认数据库成果,整理者没有获得认可而数据库成为公共资源,这是不合理的。因此为了尊重新现象与新成果形式,需要建立同行评议与相关的体系建设,而研究作品则可以基于问题和成果的领域内对话:哪个学科的问题交回给哪个学科去讨论。

但是回归学科也可能导致研究成果的展示不完整。南京大学艺术学院陈静副教授分享了她中国传统色彩知识研究(云锦色彩研究),内容包括文献研究、数据库、系统搭建、植物染材工艺、图像色彩等,合作团队涉及文物保护、图像学、艺术学、染色化学工艺学等多达八个学科领域,这种以专题为导向的跨学科研究,有些只是应用了部分学科的知识,但不一定是对该学科创造了贡献,因此该主题的研究成果依旧难以分归到各学科中去呈现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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