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唐朝本身就是个等级社会,说唐朝是奴隶社会也不为过,唐朝的法律《唐律疏议》就是一部带有浓厚奴隶制色彩的法律,贵族、平民、奴婢在法律面前是天然不平等的,奴婢在大多数罪行方面要比平民加重二等,而贵族则可以通过“八议”制度从轻发落或逍遥法外。
转眼到了高宗时代,皇帝李治准备废立皇后的时候,武昭仪就因为门第不高而遭到宰相褚遂良的强烈反对。
褚遂良劝谏高宗时说:“陛下必欲改立后者,请更择贵姓。昭仪昔事先帝,身接帷第,今立之,奈天下耳目何?”帝羞默。
褚遂良说了两点意见,一条是武昭仪门第太低,另一条是服侍过先帝。
这让高宗羞愧得无话可说。
也让武昭仪气得忍无可忍,在帘子后面大叫:“何不扑杀此獠?”
等武氏被立为皇后,佞臣许敬宗就奏请重新修订《氏族志》,改为《姓氏录》,一下子把武氏列为天下第一等。至是,许敬宗等以其书不叙武氏本望,奏请改之,乃命礼部郎中礼志约等比类升降,以后族为第一等...改为《姓氏录》
佞臣李义府也趁机通过修订氏族抬高身价,而在之前,他虽然贵为宰相,向高门第为子求婚居然被拒绝,感到十分耻辱。这次新修订《姓氏录》让他扬眉吐气了一番,并颁令天下烧毁所有《氏族志》。
新编订的《姓氏录》还有个特点,把军功达到五品的也列为高门望族,结果受到了广大士大夫的鄙夷,将其称为“勋格”,颇不以为然。当时军功入五品者,皆升谱限,搢绅耻焉,目为“勋格”。
可见,当时的唐朝对于姓氏、名望的讲究达到了何等扭曲的程度。难怪当时大部头的姓氏书籍接二连三的被编写出来,以满足人们的这种癖好。大概人们没想到随着有唐一代落下帷幕,氏族门第会变得一文不值。
附录:
《大唐氏族志》一百卷 高士廉撰。
《姓氏谱》二百卷 许敬宗撰。
《著姓略记》十卷 路敬淳撰。
《衣冠谱》六十卷 路敬淳撰。
《大唐姓族系录》二百卷 柳冲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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