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典当行业是如何发展的?聊聊清朝的当税制度

2020-10-24 23:19:16 作者: 古代典当行业

作为我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往往因为其促成了中华民族近代百年危亡的行为而遭到猛烈抨击。而清朝虽然在某些方面具有自身独创的特点,但却无法使它们的效能得到真正发挥,当税制度便是其中之一。

无论是制度的创新还是政治层面的重视,清政府都对典当行业的发展发挥了极大作用。但是,正是受制于当时的特殊环境,导致这种发展始终难以真正延续,直至最后陷入困境。

虽然典当业也属于商业范畴,但它的发展却相对来讲要落后于其他行业。而由于自身性质的关系,典当业往往需要社会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具有普遍分布和存在的基础条件。也因此,直到南朝宋时,典当二字才真正出现于史籍上面:“虞所赉赏,典当胡夷,瓒数抄夺之。”

此外,由于当时政府对佛教持大力推崇态度,导致寺院林立且经济发达,“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逐渐成为了典当的主体,这也可以说是一个较为奇特的社会现象。

此后随着时间的发展,寺院经济逐渐解体,商人们在意识到典当的前景和利润后投身这个行业,并最终使典当行无论是在规模、制度还是在普及范围上都得到了很大发展。到了清朝时期,我国资本主义开始萌芽,整体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典当行的兴盛提供了基本条件。

此时的典当业也进入一个相当完善的阶段,并且由于举办主体的不同而分为三种不同性质的典当行——民办、官办以及皇办,在社会及政治层面都发挥着作用。

在民办典当行当中,商人们往往选择与官僚或者外国企业合作、共同出资,这不仅能够扩大自身典当行的名气,也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和风险。如胡光墉就曾与左宗棠合作开设当铺,最后势“借官款周转,开设阜康银肆,其子店遍及南北,富名震乎内外”。

而也正是因为这种开设目的和方式,导致虽然民办典当行是由民间商人举办,但他们的主要服务对象却是上层统治阶级,反而对广大中下层平民的需求持较为忽视的态度,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典当行的创立初衷。

官办典当行则是由各个官僚独立经营或者各级行政机关共同出资开设。作为掌握更多社会资源的阶级,官僚们往往能够在开设典当行时显得更加轻松容易,就算是对其他典当行展开不正当竞争,也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官办典当行的规模越办越大,最后成为各官僚或者政府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皇办典当行则是专门服务于皇室内部,基本上用作对宫廷财政的分配,与民办和官办典当行的经济冲突较少,说是独立世外也不为过。

1、征税制度和机构较为混乱

在清朝前期,当税尚且还只是诸多苛捐杂税当中的一部分。当时清朝对这种税赋的征收体系并不完善和统一,不同的州县往往会设置不同的官职。有的州县延续了明朝的税课司大使,如“江苏通州一人,江苏六和县……仁和县二人”;

而有些州县则是设置的吏目署来进行管理,如山东胶州“吏目一员,棒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即便是在朝廷内部,税赋的征收也经历了一次变革,从由江西清吏司专管到各司自行管理,总的来说还是有诸多漏洞。

2、税率的变动深受时局影响

而在税率上,清朝则在顺治初年就已经着手对当税的制定,“一在外当铺每年定税银五两,其在京当铺并各铺……酌量征收”。然而,典当行的税收却很快陷入一个飞速上升阶段。一来,三种典当行的蓬勃发展促进了整个行业的稳定和繁荣,使其成为财富行业,政府见此自然会相应地提高税率;

二来,随着清朝后期的政治腐败和现如内忧外患的境地,为了充实国库以应对所有突发情况,清政府不得不调高税率,使典当行进入一个被剥削压迫的阶段。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