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周边的农业也开始发展,同时北宋对农村集市行政监管加强
北宋时期除了大城市的商品经济快速发展之外,农村地区的商品交换也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局面。
特别是在一些靠近商业都市周边的农村,在受到商业大城市的经济红利辐射之后,纷纷开始走向小规模的商品交换道路。
这些位于商业都市周边的农村,其实除了拥有较好的地理位置之外,还能够收到大城市大量手工业生产原料的需求,与此同时大城市的商品也会由于内部消化不完,经常转运至这些农村地区销售。
至于那些偏远地区的农村一方面由于地理位置不好,距离商业城市较远,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比较有限。
另一方面由于商业城市在北宋时期其实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多种方面尚不成熟,因此想要形成有规模的、成体系的商业经济圈还需要一段时间。
位于城市郊区的一些农村地区有着常备的商品交换市场,一般被称为草市,这些草市的规模有限,但是数量非常多。
而且经常是一些南来北往的行商来进行商品销售,此外还有更小规模的集和墟,这都是农村地区非常活跃的集市,统称为坊场。
《宋史》载:"坊场之法,乃旧制扑户相承,皆有定额,新法使实封投状,许价高者取之。乃是小人徼一时之幸,争越旧额,至有三两倍者,旧百缗今有至千缗者。"
北宋时期农村这种商品经济愈发繁荣的景象在之前是没有过的,而一向成为封建统治者严密控制的农村,在出现这样自由的经济因素之时,必然也需要做到全面的控制。
所谓的坊场实际上和城市的行会相类似,虽然规模相差很多,但是在具体的职能上都是负责监管市场经济行为,特别是违法乱纪的举动。
随着对城市以及农村市场强力的经济管控,征税机构开始出现
北宋政府除了对城乡商业集市进行相应的行政监管之外,行会以及坊场还是直接的经济管控机构。而北宋王朝对于这些丞相商业集市以及商人群体的经济管理,主要是通过征税方式进行的。
比如北宋地方政府经常会利用行会以及坊场这种组织,将所有的商人集结起来开会,重点商讨对市场的管理以及商业税的征收。
因此有了行会和坊场这样的组织平台,能够免去政府很多麻烦,便于其直接管理市场。
到了北宋中期之时,由于工商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北宋政府相继在坊场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了一系列的税务机构。
换句话说,原来集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于一身的坊场和行会,开始在政府的法律法规干预下,将征税权独立了出来。
《大学衍义补》载:"通计坊务该得税钱总数,俾商先出钱与官买之,然后听其自行取税以为偿也。有以银五十万两朴买天下差发者,有以银五万两朴买燕京酒课者。"
税务机构的建立秉承专职专办的原则,主攻对城乡商品市场以及商人的经济监督。为此,政府每年能够从各地的商业税务机构获得经济利益不容小觑,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在政府的支持与管控之下,北宋工商经济快速发展
北宋王朝面临着和此前,分外不同的经济发展形势,传统的小农经济固然占据着不可撼动的主导地位,但是从北宋时期工商业经济的发展情况来看,小农经济在政府财政收入的占比上实际上在不断缩小。
反观工商业经济的比重却在直线上升,这证明了北宋时期社会经济中的货币和市场在持续发挥作用,并且其作用在不断扩大。
而繁荣的工商业经济发展背后,却是市场秩序经常出现混乱,人员流动的加快加剧了社会不稳定性的发生。
因此北宋政府对于这种能够制造大量经济利益的工商业行为固然支持,但是也不能失去基本的控制,否则很难保证工商业经济以及城市能够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