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物扇了《史记》的脸,陈胜吴广真是因误期面临杀头而反秦吗

2020-11-13 16:56:27 作者: 出土文物扇了

还记得陈胜吴广振臂一呼,揭竿而起的情景吗?当时他俩和苦难兄弟们真的是面临"失期,法皆斩"的绝境吗?大秦帝国的法律真有这么严酷吗?出土文物打了史书的脸"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大泽乡,一个载入历史的偏僻之地;陈胜吴广,两个掀起了中国古代规模型农民起义历史篇章的标杆人物,他们领导的秦末农民起义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规模农民起义。《史记》《资治通鉴》等均将他们的"光辉事迹"彪炳史册,且内容基本一致。

"失期,法皆斩"!他们在绝境面前,选择了为理想而死,为国而死!既然"法皆斩",横竖是一死,因此他们壮起胆来做一回英雄,不信"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博一把命运,揭竿而起。

其实,因为晚到了几天就得掉脑袋,完全没有律法依据,这个正史"笔误"在两千年后被一出土文物戳穿。

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发掘了秦代官吏"喜"的墓穴,出土了1155枚秦代竹简(称为"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中就有关于徭役的《徭律》的竹简。"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水雨,除兴。"

上为出土竹简原文,意思就是:征徭役,不去的话,罚造盔甲两套;晚了3-5天,责骂一顿而已;晚了6-10天,罚造盾牌一个;晚10天以上,罚造盔甲一套。要是下雨动不了工,免除本次征发。

那么《史记》等史书为何振振有辞地说是"法皆斩"呢?是记载有误还是另有说法?个人以为不外乎以下几个缘由。

残暴的秦二世践踏了秦法

秦始皇50载人生,一统六国后只在岗11年便匆匆离世。他的第十八子胡亥秘不发丧,并果断出手干掉了兄弟姐妹二十余人,逼死扶苏,坐上帝位,成了秦二世。

要说秦始皇是千古一帝,他这个儿子也"毫不逊色",以残暴之名闻名于史,狂征暴敛,肆意杀戮。知道他的兄弟姐妹是咋死的吗?在咸阳繁华商业区,一次性屠了十二个兄弟;在杜邮,六个兄弟和十个姐妹被他活活碾死。《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

丞相李斯死得更惨,先黥面(在脸上刺字),再劓(割鼻子),接着砍断左右趾,然后腰斩,最后来一个醢(剁成肉酱),"具五刑",惨不忍睹。

"郦山未毕,复作阿房",他既要帮着帮始皇帝完成陵寝建设,又得抓紧完成阿房宫装修升级,基建工程加上都城边关守卫需要的不是一点点人力。

胡亥本就不是一个按规矩出牌的主儿,在这巨大压力之下,父皇定下的大秦律法在他这里肯定只能是变本加厉,逐层升级了,他完全有可能将《徭律》《戍律》等的处罚力度加大,误期直接杀头,操作简单,效果更好。

二世然高之言,乃更为法律。《史记·李斯传》

看看,肆意而为的秦二世已经有了更改祖法的先例。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讲,"失期,法皆斩"极有可能是秦二世升级版、随意而为的"新秦法"。也就是说,陈胜吴广起义时国家事实法就是"误期就得掉脑袋"。

陈胜吴广夸大的煽动语言

尽管史书上说陈胜吴广只是一介草民,一个黔首(秦朝对平民的称呼)而已,但后来一些史学家认为即便他们出身乡野,也非等闲之乡民。"苟富贵,无相忘。""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能够说出上面这些话,这绝对不是一只屋檐下低飞的麻雀,他们最少也是有着梦想,有着不屈精神的非普通农民。他们善于审时度势,创造并抓住一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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