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皇后、国公到罪臣,看大明开国功臣常遇春子女的悲剧命运

2020-11-18 17:39:30 作者: 由皇后、国公

最终朱元璋各打五十大板,冯胜被褫夺军权,而常茂则革去爵位,贬黜至广西龙州居住。(洪武二十年九月)丁酉,郑国公常茂坐前惊溃虏众,罪当诛。上念其父开平王之功,绎之安置于广西之龙州。二十四年,卒于谪所。(《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五》)常茂到了龙州之后依然并不安分,不但把龙州土官知州赵贴的女儿纳为小妾,还在赵贴死后不让其侄子赵宗寿袭封龙州知州,闹出了一场巨大的风波。

根据《明史》和《明太祖实录》的记录,常茂死于洪武二十四年,无子。常茂被贬之后,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一年封常遇春次子常升为开国公,食禄三千石,子孙世袭。在给常升的诰文中,老朱自承当初瞎了眼封常茂为郑国公。按理如果立庶子的话,应该采取“立贤”而非“立长”的原则。现在自己迷途知返,决定改封你为国公,你要忠君爱国,不要辜负我的期望。及天下大定,论功行赏,尔父已逝。

时朕急于报功,既追封尔父以王爵。即以尔庶兄常茂袭封郑国公,使世其禄,初不暇论其贤否。柰何尔兄茂不知起家之难,罔思报国之意,亏忠违礼,自取黜免。然尔父之功,朕实难忘。(《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十四》)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太子朱标去世。朱元璋在经过五个月的考虑,于九月立太子次妃吕氏所生的朱允炆为皇太孙。常升的外甥朱允熥既然被朱元璋所放弃,说明朱允熥的舅舅常升、舅姥爷蓝玉很快就将大难临头。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蓝玉案爆发,蓝玉全家都被处死。而常升的下场则在史书中语焉不详。无论是《明太祖实录》还是朱元璋钦定的《逆臣录》都没有常升是蓝党的记载,《明史》则称其可能于靖难之役时于南京浦子口战死。但是不管怎么样,在蓝玉案之后,一直到朱元璋驾崩,《明太祖实录》中再也没有关于常升一个字的记载,这是非常不正常的。笔者认为常升还是死于蓝玉一案,证据在《太祖皇帝钦录》中。(洪武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镇抚程鹏赴京回还启:“五月十四日,奉天门晚朝,奏犯人常升、孙恪下家人一十六名,火者七名。”

奉圣旨:“但是男子,着王那里就都废了,妻小就那里配与人。钦此。”(《太祖皇帝钦录》)这里的“王”指的是朱元璋第三子晋王朱棡,废了就是砍了。家人都砍了,常升本人还能活么?好在常升还留了一个儿子常继祖,永乐元年被发配到云南临安卫充军。弘治五年,明孝宗封常继祖之孙常复为南京锦衣卫世袭指挥使。嘉靖十一年,又封常复之孙常玄振为怀远侯,此后一直绵延到明末。

结语:常遇春对于大明王朝建立有着莫大的功勋,朱元璋一开始也确实很对得住常家。常遇春本人追封王爵,长女为太子妃,长子为国公。可惜随着常妃的早逝,导致太子朱标去世后常氏之子未能被立为皇太孙,更进一步导致了常家的覆灭,可谓是可惜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