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种中央政权的新类型趋向于形成的同时,地方的权力则彻底变迁了。当由国王敕封的采邑或“封”的古老习惯,往往都同时赐予宫内外的职务时,祭祀铜鼎铭文都试图强调指出其世代相袭的特征。封地在中原的诸侯国是地方权力的惟一源头,于是在秦、晋和楚国中便出现了一个新的字眼“县”。贵族所获得的采邑,无疑都被置于诸侯国王的直接权力之下,并从他那里获得了一个“县”的名称。
▲中国古代县令剧照
最早将该名词用作这种特殊意义的时代,应为公元前688~公元前687年。这种创新肯定未产生后果,因为“县”在仍处于春秋时代的传统制度中,很快就完全变成大夫或卿家族世袭的了。但是,它与更为古老一类的采邑-县的原则有区别,亦即其获得领土之特征在稍后不久,又拥有了一种彻底改变地方政权的手段。当诸侯依靠小贵族阶级的支持,而摆脱了大家族的控制时,新获得的领土都避免了上层贵族的传统兼并,一直被维持在中央政权的直接归属之下。“县”于是便变成了一种新型领土统治权(由中央政权的代表控制的行政管理区)的模式,而且在国王强大到足以打倒卿和大夫古老家族的那一天,这种模式便可以扩大到整个王国的领土上。这就是秦国在孝公(公元前361~公元前338年)统治年间,商鞅变法时所发生的情况。
就在此时建立了一种行政制度,也就是后来秦汉帝国的制度:领土等级与官吏等级相吻合,县都被归并成了更大的地域范围并获名为“郡”,县和郡各自有一个首府和各自的行政长官(在县中是县令,在郡中是太守)。因此,这就是发展的方向,它趋向形成一种以一支官吏队伍的存在(这些官吏是经选拔的、领取俸禄和可以被罢黜,受中央政权的节制,而他们的权力被视为中央政权的一种延伸)和把领土分成了许多行政区的做法为特征的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官员剧照
但是,仅仅是在魏文侯(公元前445~公元前395年)和秦惠文王(公元前337~公元前325年)统治时代,才出现了一种“相”的新职务,随着这种职务又出现了以系统的方式区别文武官职的习惯。只是到了公元前4世纪时期,才建立了由官吏们管辖的首批行政区。为最终实现由中央集权国家开国而导致的彻底变化,则必须在豪族之间的斗争以及在中央政权为摆脱传统控制而作出努力的高潮期间所出现的政治发展之中,再补充以曾为新型国家的形成作出过贡献的其他因素所伴生的活动。战争的变化
在上古时代和春秋时期,拥有战车、战马和青铜兵器仅为参加战斗的少数人的专利权,这是有贵族血统的人以英勇行为在旷野中对峙和较量。由农民组成的一批小人物,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扮演一种次要的角色。但是,礼与传统等级的衰落,在使斗争更具有尖锐激烈性的同时,也在公元前5~公元前4世纪时开始改变战争的特点。
现在已不再是以表现勇敢和在情况允许下表现慷慨精神而变得显贵了,而是要以取胜和征服领土来出人头地。战车的数量在春秋时代末期增加了,过去仅限于某些对峙的战斗,而且在公元前4~公元前3世纪时,又发展起了包围战。战争的领导权趋向变得不再是贵族们的事务(其中的兵变成了与举行祭祀并列存在的一种传统了),而是战术和战略专家们的事务。对于效率本身的追求成了战争变化的起因,其发展同时表现在军队的组成和重新重视囤积粮草的程度方面。
▲古代战车
从公元前5~公元前3世纪起,步兵的发展逐渐缩小了兵车的作用,最终引起了与驾驭马车相联系的贵族生活方式的破灭。某些革新促进了战斗形式的这番变化,它们可能是于公元前6世纪中叶,向草原借鉴的刀剑以及弓弩和骑兵部队的出现。用脚拉开的弓弩要比上古时代和游牧民那双弧形的反曲弓,更有力和更准确,它可能成了在中国社会中最常使用的兵器之一,而且直到宋代(10~13世纪)之前都只是作了一些形式的改进而已。它传播的时代可以被断代为5世纪下半叶(据杨宽的考证),但这也可能稍微晚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