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以明清六部为例。
六部的排序是 吏、户、礼、刑、兵、工。这有些相似后世领导排次序,实权大、位置重要的排在前面。比方在清朝,军机大臣一般从各部尚书傍边选拔,而吏部尚书进入军机处的概率最大,户部尚书的概率也很大。可是,工部和兵部的尚书一般不太或许进入军机处。由于,工部和兵部的职权比较边缘化,尚书的实权比较小。就连吏部侍郎、户部侍郎进入军机处的概率,都比工部尚书大。这和等级没有关系,首要看所担任部分的实权巨细。
在政治实践中,最首要的两项权利,一个是人事权,一个是财权。用最简略话说,在自己家里,最首要的是哪两样?一是家里的小孩子谁说了算;一是家里的钱谁在管。一般在这两个问题上说了算的人,才是真实的一家之主。这跟户口簿上的''户主''是谁,关系不大。吏部侍郎比工部尚书的实官僚大得多,原因就在这儿。
六部中,首重吏部。吏部权利最大,由于它处理的是官员的任免、升官、查核、赏罚,和一切官员的切身利益相关。
那么,吏部真的能够决议全国官员的宦途吗?这个问题其实很杂乱。从名义上来讲,全国官员的任免奖惩都是由吏部操作的,但实践上,吏部的权利在进程中会大打折扣。以最近的清朝为例,吏部尚书能任免各省的巡抚吗?不行,不要说巡抚不行,便是布政使、按察使,吏部也任免不了。
不过,吏部尚书尽管不能录用巡抚,可是能够审阅提名人的资格。一起,吏部能够提名人选,这两项权利也是很要命的。人事权能够分解成许多阶段,依照人事录用的进程能够分为调查、提名、决议计划。皇帝把握了终究的决议计划权,调查、提名的权利则在吏部。所以,吏部仍是把握了适当一部分人事实权的。特别是对中低级官员的任免,吏部的操作仍是十分要害的。皇帝不行能对一切的官职都亲身干预,他只把握高级官员和极少数的要害岗位,中低级官职就甩手给吏部了。吏部实践上担任中低级官员的任免和高官的审阅、提名,外加处理一切人事案的程序业务。
中心各部,部下分司。各部的长官是尚书和侍郎,一般尚书有一位,侍郎有左、右两位(清朝比较特别,有满汉两套班子)。各司的担任官员是郎中、员外郎、主事。他们便是司官。司官有好多位,六部中有的司有十多位司官。这其间,大都司官是不干活的,把握实权的是两位,一位是''掌印郎中'',一位是''主稿郎中'',前者担任用印,后者担任处理公函。或许还有帮掌印、帮主稿,但真实用权的人,一个司中也就这么三四位。一般是依照资格、参阅业务才能,推举司中实职官员担任。在清朝,满族官员任掌印,汉族官员任主稿的状况较遍及。吏部一共有两百多名官吏。请注意是''官''和''吏''。吏也称书吏、经承、攒典、贴写等,不是官,而是一种差役,是政府向老百姓征发的徭役,让老百姓到政府机关来责任作业,是''在官之民''。和官员相同,吏也是有编制的。吏部的官和吏合在一起,有超越两百个编制。在实践作业中,官员们从前读的是四书五经,没有受过专门的业务练习,加上在一个岗位待上三五年就调任转走,因而业务作业很陌生。承当具体作业的简直都是吏。书吏反过来操作政务,上下其手、假公济私的现象,在明清两朝都很严峻。一般都是书吏处理实务,提出定见,司官赞同后上报堂官,堂官认可后奏报皇帝。皇帝御批后就成了国家的正式法规、方针。可追根溯源,它是书吏的定见。书吏往往使用司、堂官员业务不济、精力有限,把官员变成了手中的东西。有人就感叹,清朝是与胥吏共全国。当然了,书吏能否得手,要害在官员。假如遇到就事仔细、业务熟练又精力旺盛的官员,书吏就无法蒙混作弊,只能乖乖当官员的行政东西。
吏部下设''文选司''、''考功司''、''稽勋司''和''验封司''四个清吏司。文选司、考功司是中心部分。文选司担任文官的选拔、分配、任免; 考功司查核官员的劳绩,调查一个官员有无功过对错,从而决议奖惩。吏部是权利最大的衙门,文选司和考功司又是吏部傍边权利最大的部分。有一些官员甘愿在文选司和考功司当郎中、员外郎,也不肯去当地受骗知府或许道台(郎中外放道台、员外郎外放知府,是升官)。这两个司的郎中,是中心岗位,吏部尚书都没有权利任免,有必要请旨由皇帝圣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