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千万别得罪寺里的“方丈”

2020-12-05 09:39:27 作者: 在宋代,千万

为何文殊院花钱如此轻松?书中说了,寺庙附近做生意的,全都畏惧文殊院三分。为何要畏惧一家寺院?原因很简单,得罪了方丈,你还想做买卖?不管是固定商铺,还是流动商贩,所占用的地盘全都归于文殊院。

因此,需要支付一笔租金,才可以做买卖。这仅是其一,文殊院兼带贷款和房地产出租的业务,你没有钱做买卖,来文殊院来借就是了,双方讲好利息,签字画押,这样你就有做买卖的本金。

若是没有店铺,没关系,文殊院有大把大把的不动产在手,租给你一家,只要你支付得起租金即可。藉以这些业务,文殊院每年所得金银无数,说他家大业大买卖大,一点都不会错吧。

但是,不管你做什么生意,千万不能得罪一个人,那就是方丈。挨了鲁智深一顿揍的卖酒汉子说得清楚,若不听方丈的话,惹方丈生气,后果是很严重的。不但要追回本金,还要赶出本地,不准许再干买卖。

倘敢到寺中搅闹,那许多弟子也不是吃素的。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星爷电影《食神》中的一句话“得罪了方丈,还想走!?”若将这句话放入《水浒传》中,一众弟子便可高声喊喝:“得罪了方丈,还想赚钱!?”

“倘敢到寺中搅闹,那许多弟子也不是吃素的。” 看来方丈爱护智深,其实是想养个金牌打手,以备不时之需……毕竟鲁智深本身是体制内的高手,三拳能打死镇关西,有这样的打手在身边,这就相当于多了一个保险,还有谁敢来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