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中央及地方的行政机构如何管理?

2020-12-06 15:19:30 作者: 明朝在中央及

中央:

皇帝直接管辖六大机构。

1、内阁

2、五军都督府(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中军,分掌军政)

3、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管理全国行政)

4、大理寺(分管法典和刑案)

5、都察院(分管法典和刑案)

6、通政司

地方:

设三司,管辖州府事务,州府下辖各县事务。三司互不统属,分属中央部门管辖。

1、都指挥司(管理地方军政,隶属中央五军都督府)

2、布政司(管理地方行政,隶属中央六部)

3、按察司(管理地方监察,隶属大理寺和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