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如今
已经成为部分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然而不少驾驶人
却因为“手机”
导致驾驶时分心
酿成大祸
案例一
开车时捡手机致事故,损失近20万
9月17日14时50分,省高警局衡阳支队指挥中心接到一起事故报警,民警迅速出警。京港澳高速南往北方向1705公里处,一辆大货车整个横向侧翻,车上货物散落一地,且货车车头还压住一台小车的车顶。
小车驾驶人被吓到直喘气,所幸仅受轻微伤。经调查,原来,大货车在行车道正常行驶,小车突然从超车道向右变道,拐到大货车前方,大货车躲避制动不及,与小轿车相撞后推行小车前行,紧急制动的惯性导致大货车重心不稳发生侧翻。
小车驾驶人罗某回忆,事发之时他准备用手机导航,结果手机滑落,就在他低头捡手机时方向盘往右偏转,事故就瞬间发生。
小车驾驶人罗某因在高速公路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同时,罗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将承担事故造成的车损及货损近20万元。
案例二
挪手机、光脚开车,小车撞向护栏
9月6日下午,武深高速株洲段,一辆粤S牌照的黑色小车驶入高速公路主干道后不足1分钟,竟直接撞向了中央和右侧路肩护栏。经询,驾驶人刘某称,因担心丈夫疲劳驾驶,便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和丈夫换驾,由于车内一时找不到平底鞋,自己穿的是高跟鞋,所以只好光着一只脚驾驶。
车辆提速后,刘某发现手机导航遮挡了速度显示屏,便伸手挪手机,就在这分心的一刹那,车辆偏移车道撞向道路中央护栏,加之光脚操作不当,导致小车连续碰撞中央护栏和有车路肩,所幸夫妻二人都系了安全带,有惊无险。
经认定,驾驶人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刘某在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案例三
低头捡手机,车头撞毁
9月8日12时许,张家界武陵源区,李某庚驾驶湘DPXXX9号牌的小车行驶至G241线40公里附近处时,因低头捡手机使其驾驶的车辆与道路右侧的山体挡土墙发生碰撞,造成乘车人邹某莲、李某玲、驾驶人李某庚受伤及车辆受损。
当事人李某庚在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负事故全部责任。
湖南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
驾车时保持注意力
暂离“手机”
安全驾驶
文明出行
案例素材来源:湖南高速警察、张家界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