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龙沙一摩托车司机看见交巡警就想跑,他在躲什么?

2020-09-29 10:40:41 作者: 晚上七点,龙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亲朋聚会、亲友聚餐增多,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概率增加,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节日期间交通流量和交通违法规律,开展分析研判,适时调度各勤务、公巡大队开展酒、醉、毒驾集中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劝阻和治理,全力维护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近日,万州公安交巡警龙沙公巡大队联合龙沙派出所在辖区鱼泉路设卡开展交通安全联合整治,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晚上19时许,一辆由响水驶向龙沙的黑色摩托车进入民警的视线,只见这辆摩托车车速时快时慢,驾驶员这一奇怪的举动引起了民警注意,遂指挥其靠边检查。

当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停下摩托车撒腿准备往回跑,“有情况!”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抓住。

当民警凑近摩托车驾驶员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过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已达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至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姓李,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资格,属于无证驾驶。他驾驶的摩托车是购买的二手车,没有保险,且未年审。李某说,当天到响水抓黄鳝,下午5点多钟吃饭时喝了酒。饭后,他驾驶牌照为渝FCH***的摩托车从响水出发回甘宁。虽然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认为这个时间点不会有交巡警检查,加上离家路程不远,便心存侥幸,骑车上路。殊不知在快要到家时,看到前方卡点警灯闪烁,预想弃车逃避处罚,谁知还是被交巡警抓获。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以案说法:

其实,每一位车主都明白酒驾的危害,也知道酒后不能驾车的道理。但总有一些人时不时要以身试法。无论这些人是心怀侥幸,还是自持驾车技术高超,交巡警都要提醒你,开车莫喝酒,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另外,国庆中秋双节各种聚会、应酬增多,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桌吃饭的家人和朋友更应该互相提醒监督不能酒驾。交巡警将进一步加强路检路查,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和规定: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