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这17户家庭将取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2020-10-05 20:37:54 作者: 南康这17户

根据《南康市2014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康府办字[2014]15号文件的规定,经调查核实,以下17户家庭不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自2020年第三季度起取消租赁补贴发放,被取消对象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城市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到南康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核实,公示期自2020年9月29日至10月5日: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9日

(文章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平台删除)

▍内容来源:南康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