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孤寡老人苏美云去世3年后,突然冒出了一笔价值超百万元的遗产。更让人意外的是,就在今天,由与苏美云老人并无亲属关系的邻居徐惠明继承了这笔遗产的50%。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当天上午签订的这份拆迁货币安置协议,是关于慈城镇山东村孤寡老人苏阿婆的遗产。参与的三方,一方是老人的侄子苏先生,一方是村里的党支部书记洪秋国,另一方则是老人的邻居徐先生。
去世的老人苏阿婆是山东村的村民,早年丧夫,没有儿女。到上世纪90年代左右,年过六旬的苏阿婆开始需要有人照顾,但侄子家住在舟山,当时来一趟村里,过轮渡、赶汽车,基本上要花一整天。
村民徐先生是苏阿婆的老邻居,一家人平时就很照应这位孤寡老人。1990年,苏阿婆住的房子因年久失修出现了部分坍塌,徐先生干脆把她接到了自己家里,一起居住。
这样一住就是18年。后来徐先生家搬到几公里之外的新房子,但老人因为不愿意去新的环境,徐先生只好和村干部一起,把老人送进了有专人可以照料的福利院。
有一次,苏阿婆因肾功能异常住院期间,徐先生和家人在医院日夜守护了8天。虽然过去好几年了,但医生还对这件事印象深刻。
2017年6月,苏阿婆离开了人世。徐先生按照当地的习俗,为她操办了后事。转眼3年过去,没想到今年,在苏阿婆的名下突然冒出了超过百万元的遗产。
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洪秋国表示,苏阿婆生前申请过40平方米的宅基地,批下来没多久,她就去世了,今年这个宅基地面临拆迁 ,她名下就有了上百万的拆迁款。
苏阿婆生前没有任何遗嘱,对这笔突然出现的遗产,村委会一时也不知道怎样处理。但大家都觉得,这笔遗产中应该有徐先生的一份。
洪秋国说:“徐先生他自己说无所谓的,他说我也不是为了钱,我说那是因为你好,我们更要帮你努力把这个事情办好。 ”
今年6月,村委会找到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这笔遗产进行分配调解。经过走访调查,法院认为徐先生30年来精心照顾老人,理应获得遗产继承。
江北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海娟表示:“继承法第14条有个规定,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有较多扶养的,那么可以分给他们遗产,是有这个一个规定,所以本案当中的徐先生应该来说,对苏老太尽较多的扶养义务的,那么我们觉得像他这样没有任何血源关系的,时间跨度又那么长的,给他50%份额,那么是恰当的。”
同时,法院认为,苏阿婆侄子苏先生对老人也尽到了一定的孝道,因此分配苏先生继承苏阿婆15%的遗产。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剩余部分由村里保留。
(素材来源:宁波台 编辑:殷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