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市民买套二手房 暖气费交完才知没取暖设施

2020-10-29 07:18:05 作者: 大连一市民买

近日,大连市民单女士反映,她通过房屋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说房子有供暖,没成想,单女士交完采暖费后才发现自己买的房子没有任何取暖设施。

今年3月,单女士通过一家房屋中介以57万元的价格在大连保税区观海园(港湾观海)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前任房主已经对房子进行了装修,所以单女士买完房后就直接住了进去。

10月15日,单女士缴纳了采暖费,等到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来开阀门时,她才发现家里竟然没有安装取暖设施,这令她惊讶不已。“当初买房子时,中介说房子有供暖,我们也是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以为房子是地热供暖,谁能想到屋里没有任何取暖设施。”单女士说。

在单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房屋基本情况的供暖一项也确实打有对号。此外,单女士还有当时买房时的录音,中介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房子有供暖。单女士称,楼内其他住户家里都是暖气片,她买的这套房子当初也安装了暖气片,“应该是被原房主拆掉了,我们现在联系不上原房主,因此不清楚为什么房子里没有取暖设施。”

单女士认为,房子是通过房屋中介购买的,对于房子没有取暖设施,房屋中介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于是她多次找房屋中介讨说法,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近期,房屋中介才和单女士取得联系,并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了,最终中介赔付给单女士几千元钱。

专业人士表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房屋内有供暖设施而实际没有,购房人可以依法追究卖家及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可以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