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 盲人女孩报考研究生,“不具备条件”可以成为拒录的理由吗?

2020-10-31 11:23:52 作者: 东方快评丨

吴潇今年24岁,是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应用心理学大四学生。今年9月15日,她意向报考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多次致电该校招生办及心理学院进行沟通。10月22日,该校相关负责人明确回复“不能报考”,理由是“不具备条件提供便利”。

近年来,大学主动录取和给予残障考生特殊关怀的暖闻,常常令公众赞叹不已。在这样的大形势下,竟然发生视障考生报考研究生被拒的咄咄怪事,令人大跌眼镜。

陕师大为何要将视障考生拒之门外?该校研招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教学【2003】3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视力矫正到4.8以下的报心理学都不行。”

有了“红头文件”作为依据,陕师大的做法就没毛病了吗?学生视力残障,依据校方招生简章及《意见》,并不属于学校有权拒录的情形。《意见》虽然对相关专业提出了视力要求,但同时明确视力、听力等相关内容是“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事实上,很多高校也对视障考生开了“绿灯”。吴潇的室友意向报考北京某著名高校就获得对方的同意,她的学姐今年考上了辽师大心理学研究生。

此外,《教育法》也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25条: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一言以蔽之,陕师大此举不仅违反研究生招考程序,而且违背了相关法规,有剥夺吴潇平等受教育权之嫌。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样的歧视,才是真的“视障”。

更何况,我国在残障学生学校无障碍支持方面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在学业上,视障学生现大多使用电子教材和读屏软件辅助。只要学校给予适当的关爱照顾,完成学业并不是问题。至于就业问题,也不必过于担忧。心理学专业需要观察受试者情绪,但这个观察在用不了眼睛,造成信息缺损的时候,也可以用别的方法补偿,否则,那些心理热线都开不了了。心理学关键在于用“心”观察感受,而不是用眼睛去看。

盲人女孩报考研究生,“不具备条件”当然不能成为拒录的理由。高校应该借此建设便于残障人士学习、生活的设施,配备相应师资,建立常态化的帮扶和关照机制,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周到关怀照护,充分保障残障人士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在这方面,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学,就有一套针对残疾学生的支持系统:比如给残疾大学生提供志愿者帮助记录课堂笔记,录音设备,手语翻译等。媒体曾报道,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大学有121个专业,手语翻译有122位,一个专业哪怕只有一名聋人,学校也会配备手语翻译。

据中国盲人协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将此事转交中国残联,“希望可以联系到学校,能妥善沟通处理此事。”结果如何,不妨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