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1月6日电(记者 谢艺观)“双十一”大促下,直播电商纷纷“亮招”,主播代言、优惠促销,各类直播带货形式“遍地开花”,激起新一轮消费热情,也吸引了大批粉丝一掷千金,但网络直播电商作为新兴业态,鱼龙混杂。
11月6日,中消协发文“点名”了网络直播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七大类型:虚假宣传、退换货难、销售违禁产品、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诱导场外交易、滥用极限词、直播内容违法等。
图为消费者在观看商品直播。 谢艺观 摄
据中消协介绍,在直播电商购物中,虚假宣传是问题高发地。根据虚假宣传内容不同,网络直播销售中的虚假宣传主要包括两种行为:一是图文不符,推荐产品与实物不一致。二是夸大宣传,毫无根据的夸大产品功效。
如,某头部主播在电商平台直播间销售某品牌脱毛仪,后消费者在豆瓣、微博等平台集中反映该产品存在版本不一致的问题,实际收到的产品不是主播宣称的含蓝光消毒功能的版本。
“直播带货作为新型网络购物方式,本应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中消协称,现实中,某些网络直播电商出于各种理由不遵守该规定,因拒绝售后、限制退货、拒绝退货等问题导致的消费纠纷频发,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网络直播电商推销各类商品无奇不有,甚至为违禁品销售提供滋生土壤。一些在线下禁止出售、限制出售的物品,悄然通过网络直播电商流入市场。
根据中消协报告,主要表现为某些直播电商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公然销售野生动物;直播电商不具有相应资质,随意销售处方药;某些直播电商销售假药,直接危害到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此前,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某主播通过某直播平台销售野生动物,执法机关在对当事人突击检查中现场查获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12只、白腹锦鸡1只。
另外,某些网络直播电商违规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广泛存在。主要包括:链接内缺乏商品详情介绍;所售商品和宝贝链接描述商品严重不符。
现实的网络直播中还存在诱导场外交易现象。中消协提醒,场外交易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存在举证能力、主体认定、责任分担等方面的较大困难,因此应尽量避免进行场外交易,如发现主播存在诱导进行场外交易行为的,要及时通过截屏、录像等方式保存有关证据,并及时向网络直播电商平台投诉举报。
滥用极限词也是网络直播带货中的“重灾区”。中消协指出,“最佳”、“第一”、“顶级”等极端描述性的词语,这类词语本身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极有可能夸大产品的功能和价值,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记者注意到,某知名主播在进行时出现了“销量第一”等字眼,但其知道直接使用这类广告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将该类词汇制作成纸板再用红线划掉,还在直播中告知网友这些词汇是违反广告法的。
对于这种行为,中消协认为,“尽管主播用红线划掉了极限词,但是这一行为间接的让公众注意到了有关词汇,仍然涉嫌违规。”
中消协提醒,直播狂欢购物“双十一”,既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费,绕过商家套路,也要擦亮双眼,注重维权,合法自我保护,真正抓住这场购物节带来的优惠红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