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跳槽单位拒开离职证明,法院判赔偿员工损失64万

2020-11-07 21:15:20 作者: 高管跳槽单位

最后法院维持了劳动仲裁的裁决。

常见的离职证明争议案件

1、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员工无法入职,要求赔偿损失;

2、单位在离职证明中表明员工是“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开除”,导致员工入职失败,要求赔偿损失;

3、单位在离职证明中表明员工是“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开除”,员工以此为证,状告单位违法解除;

4、单位在离职证明中表明员工是“与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导致员工新工作入职失败,要求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