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遭被告杀害详情披露!律师:可酌定从重量刑

2020-11-18 21:21:56 作者: 法官遭被告杀

几天前,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一位56岁的法官被一名案件当事人在法院内持刀残忍杀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11月17日,该院向社会通报郝剑法官遭报复杀害的情况,对事件详情进行了披露,凶手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在被告知原告提交给法庭的房产证需待案件二审结束返还后,下手行凶。郝剑被害前任双城法院周家人民法庭负责人,连续八年被评为哈尔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律师根据通报内容分析,凶手吴某仁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国家工作人员行凶虽不属于该罪法定从重量刑情节,但基于该行为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秩序的公然挑战,危害性较大,因此可作为酌定从重量刑情节。

律师有话说:

犯罪嫌疑人吴某仁预谋报复,持剔骨刀进入法院捅刺正在工作间歇的法官左胸要害部位并致其死亡,认定为故意杀人当无异议。至于量刑问题,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双城法院通报中披露的情况看,嫌疑人的行为难以评判为情节较轻。

对于一些网友表示“凶手捅死的是法官,应该重判”的观点,法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国家工作人员行凶虽不属于法定从重量刑情节,但基于该行为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秩序的公然挑战,从侵害对象看,其危害性较大,因此可以作为酌定从重量刑情节。同时,嫌疑人公然在人民法院这一以维护公平正义为追求的特定场所行凶,从犯罪地点上来说,其社会影响大,也可作为酌定从重的量刑情节。

从一些新闻报道得知,当天郝法官有六个庭要开,同为法律人,我们知道这意味着工作量之大,工作强度之强。何况对于一个57岁的人,法官不容易!法官并不是看上去的光鲜亮丽,事实却是高度的风险。到法院处理的事情,可能都是无法调和的矛盾,而法官的工作,就是处在矛盾的一线,用法律的规则解决利益的焦点。

法治,应是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放平理性解决纠纷的成果。审判承担着定分止争的使命,这决定了他属性,法官哪怕再公正,也不可能让各方都满意。而现实的残酷是,有时并不一定能够符合当事人的预期,尤其是败诉方。于是,原本是当事双方之间的矛盾,最后可能就转移到了法官、律师或其他人身上。民事审判庭,婚姻家事庭多面临的生活中与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一旦当事人的预期过高或者不切实际,很容易激化矛盾,再遇到偏激,钻牛角尖的,易引发悲剧。现在刑事审判都有法警,看来民事审判也确有配备法警的现实需要。

为了不让司法人员受伤害,需要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诉讼结果,引入心理咨询机制到离婚案件中,避免过激行为。不让司法人员受伤害,需要各环节做好防范,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侥幸。法院都会在一楼大厅设置有安检门,加强安检措施,特别是对于基层法庭,不能让安检形同虚设。

法官是司法工作者,依法行使审批权,解决矛盾,定分止争,维护正义,这个职业群体在法治社会应当受到普遍尊重。肆意向法官行凶,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和全社会的谴责!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陈凯律师、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徐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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