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据悉,2018年,陈某某等五户以张某占用通道、妨碍出行为由向紫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紫云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拆除位于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镇五峰路(现更名为紫阳路)通向陈某某住宅处左面长13.84米,高1.445米的水泥砖围墙,并退出占用的长13.84米、宽1米的通道面积。该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陈某某等人2020年5月26日向紫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人员多次上门劝其主动拆除围墙、退出通道,但张某拒不履行。随后,法院于2020年7月张贴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张某限期履行,但张某在公告期限内仍未履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的法律文书严肃性,紫云县人民法院组织了此次强制执行。
11月16日上午,全体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事先安排岗位迅速就位,各司其职。施工人员按照现场执行人员的指挥,有条不紊的将水泥砖围墙予以拆除,并清理退出张某占用的通道面积。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母亲及其弟媳数次企图冲进警戒线进入现场阻工,均被现场法警及防爆大队警员及时拦住并疏导,确保了整个执行顺利进行。
该案的成功执结,既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紫云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有效的维护了司法权威,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 / 邓若梦 罗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