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讯为加快提升电子商务产业支撑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衡阳高新区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将对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进行落户奖励、办公场地补助、人才补贴、租房补贴等多种扶持。
第五条企业落户奖励
大力引进国内外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等专业直播运营商,对在高新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的电子商务类企业,在高新区年度总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并实际纳税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
第六条办公场地补助
入驻高新区的电子商务类企业,年度纳税在10万元及以上的,可按实际租用办公面积给予10元/月/平方米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享受的租金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按年度兑现。
针对企业自用办公用房自主装修的(仅限定于毛坯用房,且不含地下室),给予每平方一次性补贴装修费500元,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企业开业后兑现。
第七条企业发展奖励
(一)鼓励电子商务类企业加大投入。对落户2年内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桌椅、办公电脑、空调等办公必需品)、研发投入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到位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鼓励销售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1)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2)对年度实现国内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大宗商品为10亿元、30亿元、50亿元,农产品为1000万元、3000万元、600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销售额突破1亿元的,每增加5000万元(大宗商品为5亿元,农产品为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发展
(1)实现境外销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年线上交易额达到30万美元以上,使用邮政小包、国际EMS等专业快递公司用于跨境递送商品的,连续3年按企业产生物流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在高新区注册的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电商企业,自建100平方米以上的海外仓(需提供境外投资批准证书),按照实际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以租赁形式在境外设立贸易仓库的,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连续三年按30%给予租赁费补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对年度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3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海关数据采集为准)电子商务类企业,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超过1000万美元的,每增加1000万美元进出口额,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对当年获得速卖通、亚马逊、WISH、EBAY等主流跨境电子商务国际B2C平台的国际性、全国性奖项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年度电子商务服务产生的年营业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以实际产生营业收入为准,签订服务合同金额不计)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超过1500万元的,每增加1500万元营业额,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