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断卡”?“断”,指的是切断境外诈骗集团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卡”,不仅包括手机卡、银行卡,还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自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我区公安机关主动出击,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严厉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及收购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依法惩处三起涉“两卡”犯罪分子。
拉孜县警方“断卡”行动首战告捷
近日,日喀则市拉孜县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首战告捷,成功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韦某、杨某,查获涉案电脑1台、银行卡34张、U盾13个、手机2部,挽回群众经济损失近6万元。日喀则市拉孜县“10·31”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大量工作,于11月9日、13日辗转广西、重庆两地,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韦某、杨某。经审讯,2020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韦某、杨某从社会人员处收购银行卡,并以2500元至350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使用,赚取差价。目前,韦某、杨某已押解回西藏,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以及涉案钱款(图由日喀则市拉孜县公安局提供)
堆龙德庆区警方抓获4名嫌疑人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8·22”电信网络诈骗案发生后,引起自治区公安厅、拉萨刑侦、网技部门及堆龙德庆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抽调相关警力,多次召开会议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比对和研判,开展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半个多月的专案经营,专案组于2020年11月12日在贵州省贵阳市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并传唤杨某、刘某至专案组。11月16日,专案组民警将王某、郭某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押回堆龙德庆区看守所羁押。经审讯,2020年7月,王某、郭某、刘某及杨某四人在微信群看到有人发办理对公银行卡的广告后前往拉萨注册公司,办理对公银行卡,并以1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不法分子谋取盈利。事后,王某、郭某曾在微信群中发布招募他人前往重庆、广西等地办卡信息。
“8·22”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得到了自治区公安厅,拉萨市公安局、贵阳市乌当区侦控中心、贵阳市乌当区刑侦大队、贵阳市公安局网技部门的大力协助,最终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阿里地区民警跨省追回资金9.3万元
近日,阿里地区措勤县公安局侦破一起网络贷款诈骗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收缴涉案银行卡11张,作案手机3部,追回资金9.3万元。
9月9日,措勤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李某某报案称自己在网上贷款被骗278799元。接报后,地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涉案信息流、人员流、资金流展开侦查。在自治区公安厅和阿里地区反诈骗中心的指导和各大商业银行的密切配合下,研判出受害人李某某的资金流,并锁定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可能为河南、广西、浙江一带。随即,专案组民警前往区外调查取证并实施抓捕。
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戴某和朱某后,立即对三名嫌疑人展开抓捕行动。近日,在河南省开封市和浙江省瑞安市两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戴某和朱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银行卡、电话卡一旦被收购很可能会被用于不法行为,这便为诈骗团伙递上了一枚打向无辜群众的“炮弹”!如市民群众在生活中遇到诈骗电话,可拨打96110举报或将诈骗号码推送至自治区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警方对涉案电话号码甄别后,将予以处置!(西藏商报记者 白晓丹 实习记者 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