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出门扬扬手
打个的士想去哪就去哪
现在拿手机扫一扫
租辆共享汽车到处跑
但最近
路上共享汽车坏车、事故频发
交警坐不住了……共享汽车隧道坏车被追尾
10月21日下午1点40分,小董在唐家湾轻轨站附近扫码租了一辆粤A3××M7号共享汽车,准备载朋友到市区找康复师傅看手腕。
这个时间点路上车不多,小董沿着金凤路行驶一路都十分顺畅,可当他进入凤凰山隧道,还没走两三百米,就感觉不对劲,共享汽车的车速明显慢了下来。他用力踩油门,可车子还是使不上劲,小董连忙打开双闪,靠边停下。
1分多钟后,意外发生了!伴随着砰一声巨响,小董的身体被撞得猛地向前冲,接着又被安全带拉了回来,颈椎磕到椅背上,一阵剧痛。而小董的朋友则好彩一点,受到的冲击力小一点。两人在车上缓了半分钟,下车跑到路边。
小董看到,共享汽车左后侧车身被撞得严重变形,碎片四处飞溅,轮胎也掉了出来。
他的左前方停着一辆粤C5××W6号白色宝马小车,车头右侧被撕掉了一层皮,大灯爆裂。
宝马车司机刘女士带着她儿子下了车,只见她儿子脸色苍白,惊魂未定,刘女士则抚着胸口直说不舒服。小董看到这样,赶紧打电话报警。
金唐交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两辆车占了两条车道,隧道里的车流逐渐聚集,交警立即放置反光锥维护秩序,迅速拍照取证后,通知拖车将事故车辆拖走。
随后,交警对事故进行调查,当天下午13点41分15秒,共享汽车打开双闪灯,并靠边停下。
13点42分35秒,宝马小车沿最右侧车道驶来,与共享汽车发生碰撞。这过程中小董有1分多钟时间下车,设置三角警示牌,但小董并没有这么做。
交警认定,由于刘女士驾车时对应当发现的危险情况没有及时发现,小董驾车发生故障未设置警示标志,双方分别负同等责任。由于事故双方车辆都买足了保险,事故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所幸这起追尾事故发生在平峰期,没有大面积的交通拥堵,但也造成了金凤路的车流缓行。如果事故发生在早晚高峰,将会引起更大面积的拥堵。共享汽车轻轻一撞要赔1万5
近年来,涉及共享汽车的事故时有发生。9月9日8时10分,小朱驾驶一辆粤CD0××36号共享汽车,从横琴某停车场出发,准备去上学。共享汽车拐了个弯,来到了停车场C区,意外发生了。
小朱发现右侧突然窜出来一个白影,根本来不及反应,“哐当”一声,两辆小车撞到一起。
事故发生后,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共享汽车后方保险杠断裂,粤C1××F6号丰田小车左侧车头、车灯等有明显损坏。由于小朱通过十字路口未按规定让右方来车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发生这种轻微交通事故,双方都买了保险,直接报保险理赔即可。但小朱开的是共享汽车,理赔流程变得困难重重。这辆共享汽车是小朱和同学小翟一起租用的,因为当时有优惠券,一个月下来只需要1000多块钱,于是由小翟租用了这辆共享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