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万元财物,就这样被轻松盗走

2020-11-24 14:43:36 作者: 170万元财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江波 解晨曦 记者 王晓宇)连云港赣榆的相某在帮表哥去一朋友家拿钱时,见财起意,趁机拍下对方家院内情况,随后伙同两人入室盗窃170余万财物。近日,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

△部分被盗现金 检察院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从赣榆区检察院了解到,今年5月初,相某帮表哥到赣榆区沙河镇孟某家中拿14万元现金。在拿钱的过程中,相某认为孟某家中保险柜内应该存有大量现金,就趁机用手机将孟某家中院落相关情况拍照。

几天后,相某碰到刚刚因为盗窃刑满释放出狱的张某,并将孟某家的情况告诉了张某,并共谋去孟某家中实施盗窃。6月6日16时许,相某带领张某到孟某家附近踩点。之后,为了保险起见,张某让相某给他找了一辆电动车,又独自骑车再次去了孟某家附近踩点。

在张某联系相某去实施盗窃时,相某因与孟某认识,担心被认出,提出自己不能去。张某便联系了自己的好友刘某,张刘二人一拍即合。

6月22日21时许,张刘二人驾驶事先准备好的摩托车,为躲避沿途摄像头,从赣榆区班庄镇出发,绕道山东省临沭县、连云港市东海县,于次日凌晨到达沙河镇孟某家附近。张某先切断孟某家监控电源,后在刘某的帮助下通过撬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孟某家中。进入孟某卧室后张某便将保险柜撬开,共窃得现金人民币1665500元、黄金手链1条、金砖2块,黄金手镯1个,银手镯1个,黄金耳丝1对,黄金耳钉1对,黄金项链1条,支票3张等物品。

经鉴定,被盗黄金手链1条价值人民币26214元,金砖2块价值人民币16760元,银手镯1个价值人民币262元,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43236元,合计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1708736元。事后,张某将所盗现金分给相某27万元,刘某20.7万元。

该案系连云港市赣榆区单笔数额最大的入户盗窃案件。案发后,赣榆区检察院及时主动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并提出相关侦查建议,并于8月7日依法对该3名被告人批准逮捕 。10月7日,赣榆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后认为三人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近日,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向赣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