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将强拆者捅成重伤被认定正当防卫,原因披露……

2020-11-29 23:57:59 作者: 房主将强拆者

案发现场遗落的木棍(辛集市检察院供图)

针对此案,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主要涉及为保护住宅安宁、人身自由实施防卫的认定,也是对非法暴力拆迁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河北辛集市耿某华不批捕案是对非法入侵住宅暴力强拆的否定(辛集市检察院供图)

近年来,总台央广中国之声报道过的河北涞源反杀案、赵宇见义勇为案、邢台董民刚案等均涉及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的情节。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这些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发布,释放了什么信号?公众又该如何正确地理解和行使正当防卫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做了进一步解读。

苗生明认为,住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公民对住宅权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非法侵入住宅行为的容忍度也在不断降低。

苗生明: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中,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实施暴力、侵财犯罪更为严重地破坏了防卫人的安全感,加剧了现实危险的紧迫性,也更赋予了防卫人防卫行为的正当性。

最高检:推动形成公民住宅权不可侵犯的社会共识

司法实践中,河北涞源反杀案、邢台董民刚案中非法侵入防卫人住宅在先,防卫人防卫、反抗在后的情节,成为认定防卫人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苗生明:通过发布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可以彰显法律对于住宅安全的保护,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推动形成公民住宅权不可侵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社会共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