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新政: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规实施,二手房市场进一步规范

2020-11-30 08:40:58 作者: 12月新政:

进入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一大批重磅新政即将实施: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通道增加为18个,此外,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高端急需人才可以直接“落沪”,乘坐地铁时不得“外放”,支持品牌企业“练摊”,挂虚假二手房房源、房价的中介将暂停网签密钥,冬奥会纪念币发行,促销不得先提价再降价等等。

[上海篇]

上海人才落户新政12月实施

新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此次《办法》中将人才引进对象被清晰明确的划分为五大类,并且给出了明确的范围:高层次人才(4个细分人才通道);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3个细分人才通道);高技能人才(3个细分人才通道);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5个细分人才通道);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3个细分人才通道)。

新政策从原来的11个人才通道变为现在的18个,提供了更多元化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准许条件。

此次《办法》中特别增加了面向高技能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的申办渠道。比如面向高技能人才,增加了“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这一申办渠道。

上海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聘雇高端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

《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将于12月1日施行。根据《规定》,上海为外资研发中心提供跨境研发通关便利、跨境金融服务便利、人才引进与培养、出入境和停居留 便利。

其中,在人才引进方面,《规定》指出,外资研发中心直接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时,予以优先考虑;聘雇的非本市户籍的国内优秀人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申请相应的居住证积分,或依条件转办本市常住户口;聘雇的高端、紧缺急需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引进落户;聘雇的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申请《海外人才居住证》可以享受附加分,并享受相关权益。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乘坐地铁时不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12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正式实施,其中新增了针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声音外放的禁止条款。

《乘客守则》还规定了,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两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两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自2020年12月1日起,上海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计划加价水费相应停征。对以往欠缴、未缴的超计划加价水费收入,由原执收单位按《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支持品牌企业“练摊”,开展线上订购、线下自取业务

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修订内容包括:通过集中投保方式,组织食品摊贩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食品摊贩品质化、在线化发展;修改食品摊贩经营条件和要求;要求经营者不得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等。

其中,对于食品摊贩,新办法加大了鼓励支持力度。具备良好的食品生产加工、冷链配送、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食品安全追溯能力和食品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上海支持其从事食品摊贩经营,自建系统或委托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展“线上订购、线下自取”等便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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