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添福利” 13人“抱团”侵占230余万元

2020-12-24 11:22:18 作者: 利用职务之便

扬子晚报网十二月24日讯 (通讯员 张玉成 唐钰 记者 王国柱)俗话说 “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多联合力量大。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把联合用在歪门邪道上,彼此勾通、拉帮结派,携手侵吞团体资产。近来,泰州姜堰警方成功侦破一同职务侵吞案,捕获13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团伙成员以担任某公司驾驶员的职务之便,倒卖运送车内的汽油,涉案价值达230余万元。

据了解,前段时刻,姜堰交警在作业过程中抄获一辆面包车,车内放有7桶汽油,约250升,车主赵某正私自向别人出售汽油并回绝泄漏汽油的来历,交警遂将赵某移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天目山派出所查询。派出所民警随即立案侦查,查询发现赵某出售的汽油是向姜堰某油气公司配送中心的驾驶员钱某购买的。

民警持续对钱某的资金来往状况进行剖析,循线追寻,终究把握该公司13名驾驶员涉嫌职务侵吞的违法现实。得知违法依据已被警方把握,钱某等人迫于民警震撼,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照实供述了使用职务便当截留自己所运送的汽油,用于对外出售的全过程。

据钱某告知,从二零一六年担任驾驶员开端,他就悄悄找机会在车上动一些小四肢,每次抽取价值几百至几千的汽油暗里售卖。起先仅仅自己“单打独斗”,还有些畏畏缩缩,渐渐地发现还有不少搭档都在用这样的方法“添福利”。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些人集合在一同,彼此“打掩护”,肆无忌惮地拔公司的羊毛,时刻久了乃至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直至民警找上门才意识到自己涉嫌犯罪。

据悉,十二月22日下午,该团伙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法院别离判处4个月至1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缓刑。法条链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警方提示:企业公司应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添加定时查看的次数,执行公司内部人员的教育办理,防止团体产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