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二月18日22时许,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接报在该区科苑路苍梧河岸花园小区产生一同成心伤人警情。
接报后,高新公安分局敏捷安排警力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受伤人员魏某(男,49岁)被送医救治,无生命风险。后经证明,魏某为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案发后,公安机关敏捷集结精干警力,建立专案组展开侦破作业,于十二月26日清晨成功捕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3岁)、张某(男,32岁)。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张某欲对别人行凶,二人误将魏某认成行凶目标,并对其施行了损伤行为。
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