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30日
上海市教委发布音讯称:
上海市中小学依照已发布的2020学年度校历
自2021年1月23日开端放寒假
2月21日寒假完毕,2月22日开学
上海市教委发布音讯称,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作业的告诉》,依照上海市疫情防控作业的统筹布置,现就有关作业告诉如下:
1.上海中小学依照已发布的2020学年度校历,自2021年1月23日开端放寒假,2月21日寒假完毕,2月22日开学。上海各高校及中等职业校园依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准则,自行确认并发布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时刻。
2.各级各类校园要继续严厉履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业的各项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作业主体职责。严厉校园办理,严控无关人员进校,施行进校批阅、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准则。严厉学生公寓办理,学生进出有必要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坚决根绝过夜、借宿等状况。非必要不举办集合性活动。
3.师生员工应切实增强个人防护认识,随身携带口罩,防止到人群密布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群密布的关闭场所应佩带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留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寒假期间,留校师生员工离校前须向校园报备,外出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返校后应及时陈述行程信息。
4.离沪师生员工须向校园报备,准则上不出境、不去国内中高危险区域。要安全有序出行,做好路程个人防护,开学前14天展开自我健康办理。从国内中高危险区域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依照相关要求一概施行14天严厉的会集(居家)健康办理,施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成果契合相关要求方可请求返校;从国内中高危险区域地点地市(非中高危险区域)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施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成果契合相关要求方可请求返校。师生员工的同住家人有2月1日起从境外、国内中高危险区域返沪状况的,相关师生员工返校时应向校园报备,并做好返校后7天的自我健康办理。
全市幼儿园参照履行。托育组织及训练组织按现有要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