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今年71岁,江苏人,常年离家在外务工,今年11月,他想来杭州打工,但又怕自己年龄过大不被雇用,就利用弟弟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
“假身份证上除了照片是我的,其他所有的信息,都是弟弟的”李某告诉民警,“亲弟弟是67年的,我是50年的,用他的身份信息更好找工作”。
拿着假证的李某“如愿”在义蓬工地找了一份工作,但11月30日,就在他拿假证到银行办工资卡的时候,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11月30日上午,钱塘新区杭州银行工作人员小王照常在大厅值守时,一位大爷李某进来告诉工作人员想办张工资卡。小王就拿着大爷的身份证到大厅内的机器上帮他操作,但是机器无法读取身份证信息,最后身份证也被退了出来。小王拿起李某的身份证观察了一下,发现这张身份证的颜色和质感与真身份证有明显区别。
意识到李某的身份证可能“有问题”后,小王就让同事拨打了报警电话,义蓬派出所民警项迪迅速出警至现场,将李某及假身份证一同带回了所内,进行进一步调查。
李某对自己伪造身份证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因伪造身份证件被我局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购买、出售、运用假造、变造的身份证都归于违法行为。不论出于何种理由,私行更改自己的个人信息,运用假造身份证一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讯员 | 潘晓碟
记者 孙毓
编辑 肖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