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多个小区消防通道被占,安全隐患引人堪忧

2020-12-03 17:19:05 作者: 菏泽多个小区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3日讯 (见习记者 陈新雨 曹可凡) 近日,中国山东网记者发现,菏泽多个小区内私家车“鸠占鹊巢”,经常堵住消防通道,不仅造成车辆无法正常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

12月3日,记者来到中央公馆、公园一号、银河嘉园、欣欣嘉园等小区探访发现,在这些小区内,私家车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中央公馆三期北门一处消防通道上,虽然旁边就有严禁占用的标志,但是几辆车还是视而不见,将消防通道的入口堵得严严实实,就连小区居民想借道消防通道回家都要在车辆间侧身通过。

探访中记者发现,很多私家车不光是占用了消防通道,而且在车上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一旦发生事故则要通过物业查找业主联系方式,很容易耽误救援时间。

车位少,停车难,衍生停车乱象

记者在探访中发现,由于小区建设年代较早,没有地下停车场,不少小区内的停车位内停得满满当当,在一些小区的单元楼前都停放了车辆,“小区里车位就这些,刚开始规划的时候车位用不了,后来买车的多了就不够用了。”在银河嘉园居住的陈女士说,小区里上班日白天挺宽敞,到了晚上私家车就跟“赶集”一样,到处停的都是车。

“没买到车位,没办法就停路边了,也担心车被划什么的,但是没办法。”家住欣欣嘉园的朱先生说,自己家的车每天几乎都会面临“抢车位”,虽然不占用消防通道,但是有时候为了停车会绕着小区转好几圈找位置。探访中,很多小区居民认为,因为车位少、停车难才衍生出现在的停车乱象,即使有些车主希望多些车位停放,但小区内目前确实没有多余的地方。

乱占要追责,最高罚5万元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由于乱占消防通道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车主停车的一己之便可能会威胁到很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情节较轻的,责令违法单位当场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除了乱占消防通道的个人和单位要承担责任外,《山东省消防法》36条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实行自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占用人纠正;拒不纠正的,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如因消防通道被堵造成消防队救火延误,受损业主有权向物业索赔。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居民要投诉私家车乱堵乱占消防通道的情况可以找辖区派出所反映,民警将根据居民反映的地点前往处理,如果车主拒不配合挪车,公安部门为小区居民安全,有权将车强行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