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4名“老板”漠视安全酿“大祸” 被送上审判席

2020-12-03 18:35:49 作者: 黔西南4名“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但黔西南4名“老板”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把安全置之度外,造成较大安全事故,4人因此被送上审判席。

庭审现场

据悉,2018年,黔西南州某公司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公司负责人曾某荣在未完善必备手续、没有进行设计、监理等情况下,将搭建模板和钢架等工程口头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曾某军、曾某林和罗某鱼承建。2018年12月23日14时许,曾某军和他人组织工人正在对该扩建厂房第三层屋板面进行浇灌时,该厂房发生坍塌,施工人员随同混凝土和支撑模板一并坠落至第一层被埋压。因使用不合格材料搭设、相关构造不能满足施工荷载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等要求,导致在建厂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较大安全事故。

被告人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荣、曾某林、曾某军、罗某鱼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经审理,四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兴义市法院将择期宣判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