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程琦3月11日报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今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0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案例。从领域来看,这些典型案例涉及防疫物资、家电、玩具、餐饮、医疗等商品或服务,线上线下消费均有出现,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从类型来看,包含了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七日无理由退货以及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等多个典型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宣传教育意义。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通过公布这些典型案例,揭露一批违法行为,将有效震慑不法商家,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引导消费者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本市安全放心的品质消费环境。
(一)上海旻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以“上海市五进健康宣教中心”名义,误导相关单位认为当事人系具有政府背景的合法公益组织,进而邀请其派讲师前往开展所谓“健康公益讲座”。嗣后,当事人销售人员毫无医疗经验与资质,却以“讲师”身份进行所谓“健康知识培训”。当事人在讲座时借机将“威恩”牌低中频电子脉冲治疗仪,“年立”牌水素等商品作为教具反复现场演示,虚假宣传产品功效,声称可治疗肩周炎、颈椎病、静脉曲张、高血压等各种疾病。最后,当事人以“五进中心”的名义向在场观众推荐购买该医疗器械产品,并声称此为合格商品,可以为在场观众申请优惠购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6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近年来,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会议营销保健品、医疗器械的乱象屡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又以公益组织为幌子、以免费讲座为噱头、炮制公益组织名称、诱骗误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员工购买其展示推荐的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甚至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对待来路不明的来电来函,相关单位及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仔细甄别,拒绝其所谓的免费讲座,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切勿轻信不法分子的宣传、营销。针对此类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与社会公众形成合力,“重打、猛打、真打”,绝不姑息,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上海翼盟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是一家具有机票销售一级代理资质企业。在疫情期间,当事人为获取非法利润,故意隐瞒真实票价,高价销售机票牟取暴利,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买到的机票价格与航空公司真实价格一致。据统计,自2020年1月至4月期间,当事人共代理销售机票1305笔,存在违法加价业务18笔,涉及机票25张,销售金额共计56万余元,加价金额共计11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4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当事人利用疫情期间国内外航线机票紧缺、旅客与航空公司间的信息不对称,及其代理商的优势地位,故意隐瞒真实票价,高价销售机票牟取暴利,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正常的购票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坚决予以打击。
(三)上海香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西式快餐 “牛约堡”品牌管理方,并以直营和合作联营两种模式开设近40家线下门店。2020年6月起,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及外卖商品包装袋等处宣传“手作和牛汉堡”、“进口澳洲和牛”等内容,用于销售其和牛汉堡。经查实,当事人各门店用于制作上述汉堡所使用的牛肉饼混用了巴西牛肉、澳洲和牛脂肪等,并非全部使用澳洲进口和牛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一方面,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而购买商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经营者应将诚信放在首位,进行良性竞争,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