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南的汛情牵动人心,各地驰援。然而,河南鹤壁游泳馆微信公众号却发布了一则广告——“鹤壁看海了!你还不学游泳吗?”7月23日,此广告被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鹤壁游泳馆”微信公众号截图
7月26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监管分局对鹤壁游泳馆所在公司下达20万元的处罚告知。
不久前,河南老牌房企康桥集团旗下开发的“康桥香蔓郡”海报内容称,“入住高地,让风雨只是风景”。
之后,康桥集团称,公司已第一时间将广告画面删除,将对本事件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降薪等问责处理。
借灾难营销,作茧自缚的企业,该罚。
当地遭遇洪灾,灾情严重,本地企业却故意显示存在、给自己的生意“赚吆喝”,这种营销伎俩,明显违背社会风尚、挑战公序良俗,也与《广告法》规定格格不入,理应接受行政处罚。
根据《广告法》,对于这种违法情况,一般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可是,像前述新闻中这般性质恶劣的违法情形,也仅是在“起罚线”上罚款了事,甚至只有企业自己出面道歉,进行免职降薪等“自罚三杯”式处罚。
给公众造成一种依下限处罚,板子打得轻的观感。在一定程度上,这与灾难营销的隐蔽性有关。
借灾难营销,是一种无下限却很滑头的“打擦边球”,很难将其与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划为一类。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此前对“灾难营销”的较真还不够,鲜有企业被职能部门重罚到“肉痛”的典型事例。
以这次河南多地洪灾为例,除了鹤壁游泳馆触碰红线,河南老牌房企借洪灾营销楼盘让公众愤然,微信公众号“享道出行郑州”,也发布了《暴雨预警,“我有点大,你们忍一下!”》文章。
尽管舆论反弹后,公众号“享道出行郑州”发布致歉声明,但这都不过是“内部处理”罢了,未闻行政处罚跟进。
该落下的鞭子落不下去,过于低廉的违法成本,对于胆大妄为的浑水摸鱼者来说,很难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遑论教育更多的潜在违法者,不要逾越法律的雷池,突破企业伦理底线。
考虑到“灾难营销”的恶劣性质,地方有必要对类似行为给予更严肃处理。
一个文明的社会,首先是法治的社会。面对营销乱象,有关部门有必要果断出拳、依法查处,让违法者付出足够昂贵的代价,倒逼其强化法治意识、守护市场伦理,避免类似乱象重演。
来源:光明网 作者:欧阳晨雨
原标题:《对无下限的“灾难营销”,仅罚款和出面道歉怎么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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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