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户籍居民
“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可以全省通办啦!
从7月26日起,已在大连市申请异地办理有效期满换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身份证业务的辽宁省内户籍居民,可以同时在大连市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资料图
全面开展临时身份证
全省通办工作
一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临时身份证的申领条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
申请条件
辽宁省内户籍居民,已在大连市申请异地办理有效期满换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身份证业务。
三
受理地点
大连市任意一个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窗口。
四
制证时限
现场办结,立等可取。
五
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提示
辽宁省内户籍居民,可在大连市任意一个派出所,凭本人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驾驶证、护照中的任意一个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申请异地办理有效期满换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身份证业务。可以选择速递方式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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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采集:毕重伟
图片:冷晓婷
编辑:秦龙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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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