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320元/人没有取消,9月开始缴费,医保局:3类人群给予补贴

2021-08-21 19:23:06 作者: 新农合320

一则“关于取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负担部分的建议”回复,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新农合和每位农民朋友息息相关,作为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帮助不少家庭减轻了看病的压力。

但是,随着新农合缴费金额的上涨,近两年,不想再继续交新农合的声音逐渐多了起来。从2003年的每人10元,到2021年每人320元(根据地区不同,缴费金额会有变化,部分地区在去年已高于320元/人,达到了500元/人左右)。如果家里人口数多,一年新农合的费用达到好几千元,让部分朋友感觉到有点高。

而“关于取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负担部分的建议”提出后,正好满足了农民朋友的意见,如果能取消个人负担部分,还能享受新农合的权益,可以说双手赞成。这里说个知识点,新新农合采取的是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比如2021年,个人缴费部分是32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是580元/人,加起来900元/人(个人缴费在增加,财政补助也在增加,只不过基数大,增加倍数没有个人部分增加倍数大,2011年财政补助200元/人,2021年财政补助580元/人)。

一家人一年缴费几千元,再加上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异地报销等问题,才导致了大家对于取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负担部分的关注度那么高。

针对此问题,医保局也给出了回复,考虑社会医疗保险互助共济属性,体现共享共建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财政投入和制度可持续发展,还需谨慎研究。

其实,大家心里也都明白,短期内取消个人缴费部分是不现实的,有不少朋友说,取消没敢想,也不希望能降,只需后面不再上涨就行了,或者固定在一个金额不变,大家也有准备。根据规定,每年的9月1日开始缴费,看看时间,还有10天左右。

不过,有3类人群可以不用缴费,根据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减轻农民基本医疗保险负担的建议收悉”的回复中,有提到这样一句话:对于个人缴费有困难的人群,国家财政对低保和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群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将其纳入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

1、低保和特困人群

指的是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这里要注意关键词,都是当地的标准,因为地区不同,发展情况存在不平衡,所以,不同省市的低保标准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比如有些人群,在他们当地符合低保标准,但是,放在其他省份,就不符合当地的低保标准。2、重度残疾人

指的是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残疾分级可分为四个等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三级和四级虽然也是属于残疾,但不在免缴的范围内。达到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可申请免缴新农合。

有人会问,具体怎么划分等级,医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然后在残疾证上会有显示,并不是个人说几级就是几级。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一般指的是低于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的人口,具体金额是多少,由于不同省市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具体标准也有不同。根据规定,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每个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做出相应调整。

当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收入超过当地最低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这里也要关注一个数据,截止到2020年的5月份,我国已有97%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对于上述3类人群,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会给予补贴。而在实际过程中,不同地区的做法也有差别,和不同地方的朋友了解得知,大概有以下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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