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男子持伪造驾驶证驾车
发生交通事故后
主动打电话报警
在进行信息核查时露出马脚
被执勤民警当场识破
戏剧化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
8月26日7时10分许,淄博交警支队淄川大队双杨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胶王路华夏加油站处发生一起两辆小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执勤民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划分事故责任。
在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前对双方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进行信息核查时,执勤民警发现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驾驶人张某某驾驶证的字体有问题,询问其情况,张某某闪烁其词。
民警经信息查询,确认无此驾驶证信息,遂将张某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张某某在2018年曾报考过驾驶证考试,因科目二多次未通过,最后放弃了考试,一直未取得驾驶证。后来在网上花150元买了这个假证,发生这次交通事故后,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没想到被执勤民警识破。
处理结果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无证驾驶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以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
驾驶证的取得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请、办理,用其他手段获取的驾驶证都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获将从严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驾照看似很薄
却维系着厚重的生命
真的假不了 假的真不了
不论什么理由
都不是违法的借口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 平安出行
来源:山东交警
编辑:张罗罗
来源:山东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