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河沉尸案二审:家属“划船实验”被当庭播放,“狱侦耳目”首次出庭

2021-09-01 00:45:49 作者: 山东沂河沉尸

记者/李佳楠

编辑/石爱华

2021年8月26日上午,“沂河沉尸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院二审开庭。

四年来,这起没有了结的案件让涉事双方的家庭始终困于其中。一边是年迈的父亲盼着案子早日结束,为儿子的惨死讨个公道;一边是盛年的儿女不能接受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父亲被判死刑,竭力要还父亲一个清白。

“为儿讨公道”与“还父亲清白”

这是一起发生于2017年11月1日的旧案。事发当晚,50岁的苏庆春在沂南县榆林村的河边小屋附近遇害,后被沉尸沂河。邻村两位年近7旬的老人苏纪峰、苏晓峰因当晚在附近打鱼,成为重点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两人做出了有罪供述,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

2018 年12月21日和2019年5月30日,该案一审在沂南县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两位嫌疑人当庭翻供,称事发当晚没有见过死者,遭刑讯逼供被迫认罪。

2019年8月30日,二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二人不服判决,继续上诉。 2021年8月26日上午,沂河沉尸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院二审开庭。

开庭当天早上6点多,苏庆春的父亲、妻子、儿子和女婿从家里出发,赶来开庭。受旁听名额限制,苏庆春的父亲最终没能进入法庭。

参加庭审的还有被告苏纪峰和苏晓峰的孩子,他们在旁听室通过视频直播观看了庭审。上午9点左右,苏纪峰和苏晓峰带着手铐脚镣进入法庭,由于两人穿着防护服、戴着口罩,庭外的孩子只能通过身高分辨哪个是自己的父亲。苏晓峰个子矮一些,进入庭审时,他双脚拖着地面小步挪动,这让旁听室里的女儿担心起他的身体。苏纪峰的儿子也发现,父亲的声音比上次开庭时沙哑了很多。

庭审第一天,苏晓峰和苏纪峰先后陈述上诉理由,讲述了自己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形,控辩双方分别对二人进行发问。当苏晓峰讲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的时候,观看直播的女儿哭了起来。

苏晓峰女儿记得,一审时,父亲一说起刑讯逼供的遭遇就会被法官打断,相比之下,两位老人在这次二审中有了更充足的时间来述说,这让她看到了案子的转机。

法庭外,死者苏庆春79岁的父亲只能枯坐着等消息,老人说,自从儿子遇害后,他满脑子都是案子,自己身体也不太好。想到案件四年仍没有结果,老人埋头哭了起来。

苏庆春的父亲介绍,儿子遇害后家里没了顶梁柱,日子也过得艰难。现在,家人已经不在事发水域继续打鱼,儿媳在家务农为生。

苏庆春父亲回忆,他和儿子原本与苏纪峰相熟,最初,他没有怀疑过凶手会是苏纪峰。但自从看到苏纪峰的招供录像后,他就认定凶手是苏纪峰和苏晓峰了,“他们在公安局都承认了,怎么找的石头、怎么栓的绳子,都招了。”老人回忆,儿子失踪之初,苏纪峰还曾主动到家里帮忙打捞,现在看来,老人觉得对方就是为了“打探消息”。但苏纪峰在庭审中提到,当时帮忙打捞遗体完全是出于同情。

庭审六天以来,苏庆春的家属在法庭内外一直保持着沉默和平静。双方家属在庭外碰面时,没有言语交流,等待开庭时,他们还会有意保持距离。

四年来,因为案件始终没有落定,三个当事家庭都无法从沉尸案的影响里走出来。苏纪峰的儿子苏明双回忆,父亲深夜被抓走时,母亲受到了惊吓,一年多后就去世了,因为担心父亲想不开,他们至今没把母亲过世的噩耗告诉苏纪峰。

是否具备作案时间?双方实验结论相反

法院一审判决书对事发经过的调查显示,2017年11月1日15时许,苏纪峰、苏晓峰划船在沂南县葛沟大桥北侧沂河水域内下网捕鱼。19时40分许,二人晚饭后返回河边划船去收网。因捕鱼数量少,二人到苏庆春的网箱内捞鱼,被发现后遭苏庆春辱骂,二人便商量教训苏庆春。之后,苏晓峰将船划至苏庆春的船旁,苏纪峰趁其不备,持木棍击打苏庆春头枕部,致其重型颅脑损伤死亡。随后,二人将苏庆春尸体与一空心砖捆绑,沉至沂河东侧葛沟灌区附近深水处,之后又划船往北行驶,将苏庆春小铁船上的鱼网等物品扔到水中,并将船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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