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7人!雨湖公安连续破获3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1-09-02 19:23:33 作者: 刑拘7人!雨

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

提供给对方从事“洗黑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从中赚取佣金

他们本想轻轻松松赚点快钱

谁知才开始尝到一点甜头

就被警方抓获

因小失大 悔之晚矣

8月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连续破获了3起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01

近日,雨湖分局先锋派出所在分局反电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破获一起掩饰犯罪所得案,刑事拘留2人。

8月26日18时许,该所接到分局反电诈中心移送两名涉嫌掩饰犯罪所得嫌疑人谭某某、左某某。经审讯,两人供述了其在湘潭市建设路口某酒店房间内,在明知他人可能用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交由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左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02

近日,雨湖分局云塘派出所主动出击,科学布控,快速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2名。

8月28日,该所民警根据线索,分别在九华某小区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别某某。经审讯,二人均交代从8月17日至今,为获取利益将银行卡交给他人洗钱,其中林某某交易流水达50万余元,违法获利2200元;别某某交易流水达6万元,违法获利350元。两人均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别某某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

近日,雨湖分局广场派出所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掩饰犯罪所得案。

8月25日,该所根据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推送的线索,通过周密布控,在雨湖区内将涉嫌为电信诈骗分子转账洗钱的高某、朱某某、王某某抓获。经查,今年8月初至今,高某招揽朱某某、王某某与其共同为网络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进行“跑分”洗黑钱。为获取利益,三人明知上线犯罪分子利用名为“后台接单平台”的网站进行洗黑钱,仍共同使用多个上线分配的“后台接单平台”网站账户接单“跑分”,先后为上游犯罪分子进行转账洗黑钱共计达120多万元,三人共计获利6千元。

目前,高某、朱某某、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生没有捷径可走

靠自己的勤劳与智慧走正道、行正事路

才能越走越宽

日子才能越过越好

来源:湘潭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