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21时12分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河西务大队在王河支路沿线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客车见警后立即停在路边,有躲避检查的嫌疑。经交警现场检测,满身酒气的驾驶人王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69毫克,达到“酒驾”标准。
经交警了解,王某的女儿是名高中生,晚自习即将下课,被查获时王某正要驾车接女儿回家。考虑到这一情况,执勤交警立即驾驶私家车拉载王某一同前往其女儿所在的学校,接到孩子后平安将她送回家,随后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这样有温度的执法让王某深受感动。
(焦轩 滕飞 聂绍为)
来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