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显示,老汉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警方供图
8月24日早上8时50分许,张家港市公安局城西交警中队接到110报警,市区泗杨路百桥路路口发生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事故。
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银色小轿车停在路口左转弯待转区内,车前横躺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一名老汉坐在地上。民警上前询问时,发现老汉赵某浑身酒气。经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显示机动车驾驶人徐某为0mg/100ml;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赵某为142mg/100ml,后经血检为181mg/100ml。
随后民警调阅监控发现,事发时,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泗杨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行驶,车行至百桥路左转弯时,已是醉酒状态的赵某直接闯红灯。此时,徐某驾驶的小轿车正沿百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百桥路口绿灯左转弯,两车随即相撞。万幸的是,由于小轿车起步车速较慢,且在发现前方电动自行车后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事故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赵某轻微受伤,并无大碍。
张家港警方依法认定,在这起事故中,赵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左转弯时,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徐某无责任。目前,警方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赵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方方 通讯员 倪丽娜)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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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