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任爱军。受访者供图
利用关押场所变化,规避减刑程序违法被发现的“风险”
对任爱军违法减刑问题调查过程中,专案核查组发现,相关政法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弄虚作假、虚位监督、徇私舞弊等问题。
2018年4月,山西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山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协调省纪委监委,启动涉黑涉恶“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严肃查处任爱军涉黑团伙背后的“保护伞”及腐败问题。
任爱军涉黑案件查办期间,山西省委政法委共召开专题会议7次,多次赴5市30多家单位调查,调阅案卷材料50余卷,谈话调查60余人,制作谈话笔录30余份。
经查,任爱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查处涉案违纪违法人员9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91人,律师1人,其他社会人员1人。国家工作人员中,监狱系统58人、法院系统15人、检察系统8人、公安系统10人。
山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是一起监狱、法院、检察、公安系统人员和“黑”律师交织的司法腐败窝案。
目前,查处人员中有12人涉刑事犯罪,其中4人为厅级干部,案件均已审判终结,相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8年6个月不等刑罚;另有32人被给予党纪政务撤职以上重处分,47人被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任爱军违规减刑窝案,暴露司法系统部分领域“圈子文化”“打招呼文化”盛行,为滥用职权提供土壤。部分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以程序规避监督。
以山西省监狱管理系统为例,从省局领导到监区领导,多由系统内部产生,他们以老乡、同学等关系为纽带结成圈子,相互依托。
办案人员表示,时任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多次主动给下面的监狱打招呼,有时甚至催促监狱尽快给“小四毛”办理减刑材料。
“曾经的坚持原则,让步于打招呼请托,导致发生滥用职权的行为,为‘小四毛’违规减刑提供了帮助。”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高奇在忏悔书中写道。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减刑必须公示,接受监督。任爱军在汾阳监狱不服管教、严重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等表现,全监狱人所共知,如果在本监狱公示,必遭质疑。
为规避“风险”,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将任爱军调换到晋中监狱关押,并指令由汾阳监狱准备减刑材料,由晋中监狱提出减刑意见。最后,晋中监狱用汾阳监狱弄虚作假给予任爱军的奖励积分和相关伪造的减刑证明材料,提请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团伙成员给任爱军写的效忠信。受访者供图
与监狱管理局里应外合,利用关押场所变化,规避减刑程序违法、作假被发现的“风险”。任爱军其他数次常规减刑和重大立功减刑,也都是利用这种手段。
按照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执行机关首先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然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在“圈子文化”“打招呼文化”的浸染下,本应起到审判监督作用的法院和检察院也层层放水,从院长、分管院长、法庭庭长到主审法官全部枉法裁定。
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在任爱军等人钱色利诱和黑恶势力威胁下,监狱管理系统一些民警为了得到蝇头小利,主动为任爱军在监狱内开单间、设小灶,给其使用电脑和手机提供便利,并纵容其与外界联系减刑事宜。有的民警甚至以为任爱军减刑出力为荣,甘当“马前卒”,竞相主动为他办事。
避免扫黑在“最后一公里”放水
多年来,公安部门侦办、法院审判的案件中,除正常的监督机制外,还面临受害者、原被告和社会的监督。而执行的环节处在“高墙之内”,缺少社会和被害者的监督,一旦程序监督失灵,枉法现象将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