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曝光的内蒙古“巴图孟和案”“王韵虹案”等“纸面服刑”案件,也都是如此,他们同样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都是在社会视线难以关注到的“高墙内”,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使罪犯在生效裁判作出后,未被依法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或者在送交之后不久就被“保外”出狱,造成判处刑罚全部或绝大部分在“纸面”上完成。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大批黑恶势力人员将被判刑投监,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避免公平正义在“高墙内”退步,保障扫黑效果,必须加强监狱等执行环节的监督管理,让阳光照耀“高墙”,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同时断绝其经济基础,避免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东山再起”。
专案组民警表示,一开始“小四毛”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未揪出,犯罪资金没有彻底摧毁,导致其出狱后很快死灰复燃。任爱军出狱后,先后以实际出资人身份参与多家公司生产经营,投资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路效国表示,要进一步加大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查处力度,同时打财断血、摧毁其经济基础,谨防黑恶势力二次坐大成势。
二是避免“重打”“重判”“轻坐”,在“最后一公里”放水。
“小四毛”减刑释放后,引起极其强烈的社会反响,对政府和司法机关公信力产生极大损害。“任爱军二次出狱时,很多人开着豪车轰轰烈烈前去迎接,这里面有曾经跟随过他的人,也有想利用他恶名干事的人。这在当时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李国涛说。
“小四毛”专案组办案人员认为,扫黑除恶斗争中,必须坚持严打、严判,加大在执行环节的监督力度,避免“重打”“重判”“轻坐”,避免扫黑在“最后一公里”放水。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避免部分人员违纪违法,其他人员充当“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