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张志超获国家赔偿332万元”的报道登录了热搜,在网上引起了众多网民的关注,很多小伙伴可能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小编在网上查阅了一些信息,一起来看下。
日前,一则“张志超获国家赔偿332万元”引发关注。据悉,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案审结,共获国家赔偿332万元,然而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据消息,1月26日,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其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截至目前为止,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