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层面来考虑,由于中国金融市场主要由国有资本所垄断,金融资源自然会倾向于国有经济。
由此,当民营经济转向金融市场谋取资金支持时,他们发现,在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相等规模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最终获得金融资源的是国有企业;在民营经济内部,规模不等的民营企业,最终获得金融资源的是规模大的民营企业。
大部分民营经济因此而难以在正规金融市场获得资金。只有当国有经济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得到满足后,剩下的金融资源才有可能流向民营经济。并且,这只是可能而已。
基于比较优势的缺乏,至少存在两种情况,民营经济是不可能在正规金融市场上获得金融资源的:
其一,当货币政策紧缩时,货币供给减少,国有经济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可能都得不到满足,以致没有可以配置给民营经济的金融资源;
其二,当利率提高或者民营经济的发展受到冲击时,由于贷款利率是浮动的,因此信贷市场很有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即一部分没有偿债能力的民营企业把利率推高,从而把真正有偿债能力的民营企业排挤出信贷市场。银行为了避免逆向选择风险,会采取信贷配给,即使有多余的金融资源也不会配给民营经济。当然,这种可能性较小,因为贷款利率的浮动程度是很有限的 。
民营经济存在对金融资源的需求,而这种需求长期性的难以在正规金融市场得到满足,这两个因素合力驱动了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和地下钱庄等各种民间金融市场的出现。
虽然,民间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营经济的资金需求,但是由于民间金融组织无法像正规商业银行可以吸纳存款,因此使得民间金融市场和正规金融市场被完全割裂开。
当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供需处于均衡时,正规金融市场一定是资金供给过剩,而民间金融市场一定是资金供给不足。如果两个金融市场的资源可以完全流动,最终会形成一个统一利率。
然而,两个金融市场被制度性分割,金融资源不能完全流动,金融市场陷于资金供需结构不均衡,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高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利率双轨制便得以形成。
进而,利率双轨制又成为了当前民间金融困境的根本原因。
当前,民间金融困境很明显的一个特征是,民间金融异化成了高利贷的市场。
在利率双轨制下,由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受到管制,对国有商业银行这些正规金融市场的机构来说,将资金配给民营经济并不能比配给国有经济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国有经济具有规模优势和政府信用,因此国有经济在正规金融市场信贷优先权的地位已是稳若泰山。
尽管如此,一部分有竞争力的民营经济仍然有机会在正规金融市场获得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是在正规金融市场满足国有经济的资金需求后所剩余的那部分资金。可是当货币政策紧缩时,这部分资金则作为存款准备金存入了央行。于是,这使得资金主要靠正规金融市场支持的那部分民营企业只好转移到民间金融市场,再加之国外市场对民营经济冲击的推波助澜,这就改变了民间金融市场的需求曲线,推高了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
由于正规金融市场与民间金融市场之间的资源是不完全流动的,当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高于市场均衡水平时,市场的调节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虽然,有一些资金通过非正规的渠道从正规金融市场流入民间金融市场,但这种寻租的资金只会趁火打劫,更多地是投向对资金有刚性需求的那部分民营企业,并不能有效降低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更不能阻止民间金融市场向高利贷市场的异化。
当民间金融市场异化为高利贷市场时,民营经济在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争夺策略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一部分能继续维持经营的企业开始退出金融市场,因为高利率的资金只会使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还有一部分是利率提高导致财务状况恶化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则仍然积极在金融市场上争取资金,当资金争取到之日,就是这些企业蓄谋已久的跑路之时。民间金融市场的风险由此不断增加,而在这一过程中,正规金融机构已然赚得盆满钵溢,利率双轨制可谓“功不可没”。